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GBT28002-201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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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控制措施; --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 --个体防护装备。 组织应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结果形成文件并及时更新。 在建立、实施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组织应确保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确定的控制措施能够得到考虑。 注2:关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进一步指南参见GB/T 28002-2011。 4.3.1.1 概述 危险源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因此,在评价与危险源相关的风险之前,必需首先辨识危险源。如果对危险源未采取控制措施或现有控制措施仍不充分,则宜按照控制措施的层级选择顺序要求(参见GB/T 28001-2011的4.3.1中关于确定或变更控制措施的 考虑顺序)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

组织需应用危险源辨识(参见GB/T 28001 2011中的3.7)和风险评价(参见GB/T 28001-2011中的3.22)过程来确定用于降低事件(参见GB/T 28001-2011中的3.9)风险的必要措施。风险评价过程的总目的在于,认识和理解可能由组织活动过程所产生的危险源(参见GB/T 28001-2011中的3.6),并确保其对人员所产生的风险(参见GB/T 28001-2011中的3.21)能够得到评价、排序并控制至可接受程度(参见GB/T 28001-2011中的3.1)。

这可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

--开发一种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 --辨识危险源;

--在考虑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的同时评估相关的风险(可能有必要获取额外的数据,并作出进一步分析,以便实现合理的风险评估);

--确定这些风险是否可接受;

--必要时确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工作场所的危险源及其控制方式通常在规章、行为守则和监管机构所发布的指南以及行业指南文件中有所界定)。

风险评价的结果使组织能够对降低风险的可选方案加以比较,并为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确定资源配置的优先顺序。

对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的过程来说,其输出也宜用于建立和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全过程。

图2 给出了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的概况。

注:方法的开发本身也会变化和改进。

图2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的概况

4.3.1.2 开发用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和程序

对于不同的行业,其所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可能会有非常大的差异,有的仅需使用简单的评价方法,而有的却要使用复杂的、带有大量文件的量化分析。对于不同的危险源,也可能需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例如:对于长期接触化学品的,其风险评价方法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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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从事设备安全或办公室工作的。每个组织宜选择与其范围、性质和规模相适宜的方法,该方法能确保数据可靠,并能确保数据在详尽性、复杂性、及时性、成本和可利用性方面满足组织的需求。组织如果将所选定的方法结合起来,则可形成一种用于持续评估其所有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综合方法。

如果所评价的风险、所确定的控制措施或所实施的控制措施发生变化,则组织需考虑变更管理(参见4.3.1.5)。若需对上述方法作出整体性变更,则组织宜通过管理评审进行确定。

为确保有效,组织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程序宜考虑: --危险源; --风险; --控制措施; --变更管理; --文件; --持续评审。

为确保应用的一致性,建议将这些程序形成文件。

GB/T 28001 2011的4.3.1确定了制定程序宜考虑的各个方面,有关指南参见本标准的4.3.1.3~4.3.1.8。

4.3.1.3 危险源辨识

危险源辨识旨在事先确定所有由组织活动产生、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参见GB/T 28001-2011的3.6“危险源”的定义)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例如:

--根源(如:运转着的机械、辐射或能量源等); --状态(如:在高处进行作业等); --行为(如:手工提/举重物等)。

危险源辨识宜考虑工作场所内危险源的不同类型,包括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心理的等(参见附录C的危险源示例)。

组织宜具备特定的、与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相关的危险源辨识工具和技术。 在危险源辨识过程中,需考虑下列信息来源或输入: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参见4.3.2),例如有关如何辨识危险源的规定等; --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参见4.2); --监视数据(参见4.5.1); --职业接触和健康评价;

--事件(参见GB/T 28001-20ll的3.9)记录; --以往审核、评价或评审的报告;

--来自员工和其他相关方的输入信息(参见4.4.3); --其他管理体系的信息(如质量管理或环境管理等); --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协商信息; --工作场所内的过程评审和改进活动;

--类似组织的最佳实践和(或)典型危险源的信息; --类似组织已发生事件的报告;

--组织的设施、过程和活动的信息,包括:

工作场所设计、交通方案(如人行道、机动车道等)、现场平面图; 工艺流程图和操作手册;

危险物质(原材料、化学品、废物、产品、副产品)存货清单; 设备规范;

产品规范、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毒理学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数据。

危险源辨识过程宜适用于常规和非常规(如:周期的、偶然的、紧急的)活动和状况。 危险源辨识过程中宜考虑的非常规活动和状况的示例包括: --设施或设备的清洁; --过程临时更改; --非预定的维修;

--厂房或设备的启用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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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外的访问(如:实地考察、作为客户走访供应商、勘查、远足等); --翻新整修; --极端气候条件;

--公用设施(如:供电、供水、供气等)的毁坏; --临时安排; --紧急情况。

危险源辨识宜考虑进入工作场所的所有人员(如:顾客、访问者、服务承包方、送货员、员工等),以及:

--因他们的活动而产生的危险源和风险;

--因使用他们所提供给组织的产品或服务而产生的危险源; --他们对工作场所的熟悉程度; --他们的行为。

在评估过程、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危险源和风险时,组织宜考虑诸如人的行为、能力和局限性等因素(参见GB/T 28001-2011的4。3.1)。每当存在人机界面时,组织均宜考虑人类工效学。人类工效学考虑议题包括易于使用、可能的操作失误、操作员压力和使用者疲劳等方面。

注:在美国,英文中常用“human factors”(中文常翻译为“人因”或“人因工程”等)。而在欧洲及其他大多数国家,包括国际标准中常用“ergonomics”(中文对应词为“人类工效学”)。在我国国家标准中,大多选用“人类工效学”作为专有名词与两者相对应。

在考虑人类工效学时,组织的危险源辨识过程宜考虑如下各项及其相互作用: --工作性质(工作场所布局、操作者信息、工作负荷、体力劳动、工作类型); --环境(热、光、噪声、空气质量); --人的行为(性格、习惯、态度); --心理能力(知觉、注意力);

--生理能力(生物力学、人体测量或人的身体变化)。

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存在虽发生或源自工作场所外但会对工作场所内的人员产生影响的危险源(如相邻组织释放的有毒物质等)。如果组织能够事先预见此类危险源,则宜对其进行处置。

组织可能有义务考虑自身产生的、越过其工作场所边界的危险源,尤其是当法律法规对此类危险源规定了相应的义务或责任时。基于法律规定,此类危险源也可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进行处理。

为了使危险源辨识更为有效,组织所采用的方法宜吸收不同来源的信息,特别是了解其过程、作业或系统的人员的输人信息,例如:

--对行为和工作实践的观察以及对不安全行为的根本起因的分析; --水平对比; --访谈和调查; --安全巡视和检查;

--事件评审及其随后的分析;

--对有害暴露(化学和物理的因素)的监视和评价;

--对工作流程和过程的分析,包括工作流程和过程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可能性。

负责实施危险源辨识的人员需具备相关危险源辨识方法和技术方面的能力(参见4.4.2),并具有相应工作活动的知识。

检查表可作为一种工具,用于提示组织需要考虑何种类型的潜在危险源,还可用于记录初始的危险源辨识,但组织需注意勿过度依赖检查表(参见附录C)。检查表宜与所评估的工作区域、过程或设备的具体情况相适应。

4.3.1.4 风险评价 4.3.1.4.1 概述

风险是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由该事件或暴露可造成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参见GB/T 28001-201l的3.8)的严重性的组合(参见GB/T 28001-2011的3.21)。

风险评价是指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参见GB/T 28001-2011的3.21)进行评估、对现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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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参见GB/T 28001-2011的3.22)。

可接受风险(参见GB/T 28001-2011的3.1)是指根据组织法律义务、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已降至组织愿意承担程度的风险。

注:某些参考文献使用术语“风险评价”包含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确定控制措施的全过程,而GB/T 28001-2011和本标准则分别单独涉及该过程的各个阶段,并明确限定术语“风险评价”仅为该过程的第二阶段。

4.3.1.4.2 风险评价的输入

风险评价的输入可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信息或数据: --工作场所的详情;

--工作场所内各项活动之间所存在的相互危害的程度和范围; --安全保障措施;

--通常或偶尔执行危险作业的人员的能力、行为、培训和经验; --毒理学数据、流行病学数据和其他健康相关信息;

--可能受危险工作影响的其他人员(如:清洁人员、访问者、承包方和公众等)的邻近程度;

--任何为危险作业所制订的作业指导书、工作制度和许可工作程序的详情; --制造商或供应商有关设备和设旋运行和维修的说明书;

--控制措施的可用性及应用情况(如:通风设施、防护设施、个体防护装备等);

--异常状况(如:供电和供水等公用服务中断的可能性,或其他过程失效的可能性等); --影响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

--厂房和机械的组件及安全装置发生故障的可能性,或者因暴露于恶劣天气中或接触工艺材料而使其性能降低的可能性;

--可获得应急程序、应急疏散预案、应急设备、应急疏散路线(包括标志等)、应急通讯设施和外部应急支持等的细节,及其充分性或状况;

--关于特定工作活动相关事件的监视数据;

--对任何与危险工作活动有关的现有评价的发现;

--实施活动的人员或其他人员(如临近人员、访问者和承包方人员等)以往不安全行为的详情;

--由某一故障导致相关故障或控制措施失效的可能性; --实施作业的持续时间和频率;

--可用于风险评价的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对如何开展风险评价或对何为可接受风险作出强制规定的任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参见4.3.2),例如:测定有害暴露的抽样方法、特定风险评价方法的运用、可容许的有害暴露程度等。

负责实施风险评价的人员需具备相关风险评价方法和技术方面的能力(参见4.4.2),并具有相应工作活动的知识。

4.3.1.4.3 风险评价的方法

作为总体策略的组成部分,组织可能使用不同的风险评价方法来处理不同的区域或活动。在试图确立伤害的可能性时,组织宜考虑现行控制措施的充分性。风险评价的详尽程度以能足够确定适当的控制措施为宜。

有些风险评价方法较为复杂,适合于特定的或特殊的危险活动,例如:化工厂的风险评价可能需要针对影响工作场所内的人员或公众,就制剂泄漏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进行复杂的数学计算。关于何处必须使用如此复杂的方法,有时行业法律法规可能会作出相关规定。

在许多情况下,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可采用更简单的方法进行评价,甚至也可仅进行定性评价。由于这些简单方法几乎不依赖于定量数据,因此,此类评价通常包含很大的主观判定成分。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方法可作为初始筛选工具,以确定何处需要进行更进一步的详尽评价。

风险评价宜包含与工作人员协商并促使其适当参与,以及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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