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四 文章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基础数据、评估与核算内部控制规范(保监发[2012]19号)更新完毕开始阅读f302a831a32d7375a417802f

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确认至总公司本级报表,将非直接经营的业务所对应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及未决赔款准备金确认至所属分支机构财务报表;当总部不直接做业务时,不得以任何名义在年末以总部本级名义计提准备金。对于无法直接明确到保单的准备金,如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精算人员可以采用总量分摊法、分公司逐一评估法或者两者结合等方法确认总公司及分公司业务的准备金。

第五十五条 精算人员需比较财务入账结果与精算评估结果之间的差异。若财务入账结果与保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确定的评估结果之间出现差异,保险公司应及时更新财务入账结果,确保财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和真实性。如果财务入账结果未及时得到更新,总精算师(精算责任人)有义务及时向董事会与保监会报告。

第五十六条 保险公司应每季度对上两个财务年度末再保前与再保后未决赔款准备金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至本季末的偏差进行回溯分析,具体要求另行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财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内部控制适用本规范,再保险公司参照执行。

第五十八条 本规范所涉及的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管理相关的理赔指标定义和计算公式详见附件。

第五十九条 本规范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附件: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管理相关的理赔指标定义和计算公式 附件:

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管理相关的理赔

指标定义和计算公式

一、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管理相关的理赔指标定义 (一)有效报案

有效报案是指剔除报案注销后的接报案。 (二)立案案件

立案案件是指理赔人员按照正常立案流程完成立案处理的案件,包括核损立

案和手工立案、但不包括系统已自动分配未决金额但尚未立案的案件。

(三)人工预估

人工预估是在没有进行现场查勘、没有获得有效的损失判断依据的情况下,由理赔人员根据经验进行估损录入的过程。

(四)核损

核损是指由理赔专门岗位根据赔案进展对查勘人员、人伤跟踪人员初次录入的估损金额进行审核确认的过程。

(五)结案案件

结案案件是指完成结案处理的案件,包括正常赔付、零赔付、拒赔和立案注销。

(六)案件注销

案件注销是指对由于客户报错案、重复报案等情况导致该报案无需后续理赔而进行注销的做法。

(七)零赔付案件

零赔付案件是指对被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为零、可正常支付直接理赔费用的案件。

(八)拒赔结案

拒赔结案是指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已立案案件做出拒绝赔付的决定并就此对案件进行结案处理,拒赔案件可正常支付直接理赔费用。

(九)重开案件

重开案件是指对已做注销、拒赔或赔付结案的案件,因诉讼或追加索赔等合理原因需要增加赔付的,在原有案件号下进行再次赔付的过程。

(十)已付赔款

已付赔款是指截至评估时点已支付的赔款,等于已决赔款扣除已结案的应付赔款并加上未结案的预付赔款。保险公司若无法产生已付赔款流量三角形,可采用已决赔款流量三角形评估终极赔付。

(十一)已报案赔款

已报案赔款是指评估时点前已决赔款与截至该评估时点的逐案估计产生的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之和。

(十二)大赔案

大赔案是指单个案件赔付金额超过一定金额并且可能影响赔付经验的案件。 (十三)低频高损案件

低频高损案件是指出险频度极低、损失极大且显著影响赔付经验的案件。 (十四)业务结清

业务结清是指保险合同或再保险合同双方达成一致提前终止保险或再保险合同的行为。

(十五)报案注销率

报案注销率是指统计期间内注销的未立案案件数相对统计期间内接到的全部报案(不包括非正式报案)件数的比率。

(十六)立案注销率(笔数)

立案注销率(笔数)是指统计期间内注销的已立案案件数相对统计期间内立案件数的比率。

(十七)立案注销率(金额)

立案注销率(金额)是指统计期间内注销的已立案案件在注销时的估损金额相对统计期间内立案案件在统计时点上的赔付金额与估损金额之和的比率。

(十八)报案立案率

报案立案率是指统计期间内立案件数相对统计期间内有效报案件数的比率。 (十九)限时立案率(笔数)

限时立案率(笔数)是指统计期间内立案延迟(立案时间较报案时间的延迟)在规定时限内的立案件数占全部立案案件数的比率。

(二十)限时立案率(金额)

限时立案率(金额)是指统计期间内立案延迟(立案时间较报案时间的延迟)在规定时限内的立案案件的立案金额之和占全部立案案件立案金额总和的比率。

(二十一)报案结案率

报案结案率是指统计期间内的结案件数相对统计期间内有效报案件数的比率。

(二十二)零赔付结案率(笔数)

零赔付结案率(笔数)是指统计期间内的零赔付案件数相对统计期间内结案

件数的比率。

(二十三)初次估损偏差率(代数)

初次估损偏差率(代数)是指统计区间所有结案案件初次估损金额与结案金额之间差异的代数和相对结案金额的比率。

(二十四)初次估损偏差率(绝对)

初次估损偏差率(绝对)是指统计区间所有结案案件初次估损金额与结案金额之间差异的绝对值之和相对结案金额的比率。

(二十五)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发展偏差率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发展偏差率是指统计期初已报未决案件在统计期内已报案赔款的变化量占统计期初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比率。

(二十六)案件重开率(笔数)

案件重开率(笔数)是指统计期间内重开案件数相对立案件数的比率。 (二十七)案件重开率(金额)

案件重开率(金额)是指统计期间内重开案件在统计时点上的赔付金额与估损金额之和相对统计期间内立案案件在统计时点上的赔付金额与估损金额之和的比率。

(二十八)案均结案周期

案均结案周期是指统计期内结案的所有案件结案时间相对报案时间的平均延迟时长。

(二十九)案均估损金额

案均估损金额是指评估时点未决案件的平均估损金额。 (三十)案均结案金额

案均结案金额是指统计期间内结案案件的案均赔付金额。 (三十一)理赔人均产能

理赔人均产能是指理赔岗位人均的理赔案件量,其中理赔案件量指结案案件量;理赔人数指统计期间内理赔相关岗位的人员数量。

二、与未决赔款准备金管理相关的理赔指标计算公式 (一)报案注销率

报案注销率=报案注销件数/接报案件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