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培超杨伯峻《论语译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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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伯峻《論語譯注》言說策略析論

邱培超*

一、 前言

現今書坊中,隨處可見「古籍今譯」的作品。然而,古籍今譯的出現,標示著古代的語言與今日的語言,出現了距離。由於今人不了解古籍中的語言,所以必需藉助這些「古籍今譯」作品的力量以一窺古人的世界與思想。然而,古代語文與當代語文,同時出現在古籍今譯的作品中,看似等值的。實際上,中間存在著許多的問題。今人周慶華先生在〈古籍今譯的語言轉換問題〉一文中,(收入《中國符號學》一書)便提出許多值得思考的方向。因此,本文即以周慶華先生的文章為基礎,進一步檢討楊伯峻先生的《論語譯注》。我們所以以楊伯峻先生的《論語譯注》為探討對象,原因有二﹕其一,楊伯峻先生是民國以來,相當重要的一位經學家。其叔父楊樹達先生,更是重要的經學家、甲金文學家。楊伯峻先生在其學術、身世背景的基礎上,在語譯《論語》時,較現今他家所語譯的成果,更為周詳與明確。其次,楊伯峻先生的《論語譯注》,不僅是研究《論語》學的學者們重要的參考資料外;一般想要了解《論語》的讀者,《論語譯注》也常常成為入門書,可見其影響力與重要性。因此,本文即以楊伯峻先生的《論語譯注》為探討對象。

二、古籍今譯中言說策略的反省

周慶華先生在〈古籍今譯的語言轉換問題〉一文中提出,古籍今譯的作品其實沒有絕對性的必然保證。亦即是指,古籍今譯中的成果,只要在主體譯者(古籍今譯的作者)與讀者之間能夠建立起相當的默契,(周氏稱之為「相互主觀性」)不論是二者有相同、相似的背景,抑或是完全無知而完全相信主體譯者的讀者,願意相信主體譯者所語譯的為真即可。因此,周慶華先生認為「正因為古籍今譯是權力意志的發用,所以古籍今譯就成了一種策略運作;也正因為古籍今譯只能在相互主觀中獲得保證,所以古籍今譯也就只有權宜性而沒有絕對性。」(《中國符號學》,頁174)若然,則我們可以進一步去探討,主觀譯者是如何使自己在語譯古籍時,增強其相互主觀性。亦即是指,主觀譯者如何使讀者相信,他所語譯的古籍的語言為真。

然而,我們檢討一部古籍今譯的作品時,雖然無法保證其正確與否,亦即周慶華先生所說的「只有權宜性而沒有絕對性」。但是,我們認為主體譯者必需把握其中一個最重要的原則,即「不可自相矛盾」。換言之,雖然沒有絕對保證性,但主體譯者在語譯古籍時,一旦出現自相矛盾的情況,必然使得古籍出現前後文的不通順,甚至使得古籍也看似自相矛盾。如此一來,古籍今譯的可信度也必然出現絕對性的下降。我們 *

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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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以《論語譯注?雍也》﹕「仁者壽」一句經文為例。楊伯峻先生語譯此句為﹕「仁人長壽」(頁62)。初次看此譯文,似乎文通句順,也十分合理。然而,如果進一步思考,就可以發現其中存在著矛盾。在〈雍也〉中有一段記載,是孔子稱讚顏回說﹕「回也,其心三月不違仁,其餘則日月至焉而已矣。」顯然地,顏回應可堪稱是一位「仁人」。然而,顏回卻「不幸短命死矣」,(〈雍也〉)孔子甚至「哭之慟」。(〈先進〉)如果「仁人長壽」,那麼在疏解顏回的相關篇章,必然造成困難而顯得自相矛盾。我們相信朱熹在疏解「知者樂,仁者壽」時,應該是有考量到此問題的。因此,當他在疏解時,就不將「壽」置於年齡上談,而認為﹕「仁者安於義理而厚重不遷,有似於山,故樂山。動靜以體言,樂壽以效言也。動而不括故樂,靜而有常故壽。」(《四書集注》,頁90)由此可見,若依楊伯峻先生的語譯,勢必造成自相矛盾的窘境,而相互主觀性也必然造成絕對性的下降。因此,不論相互主觀性有無絕對保證性,但,我們認為必需有一大原則,即是主觀譯者決不可有自相矛盾的情況出現才是。 楊伯峻先生在《論語譯注》一書中,對於《論語》經文的語譯,可以分為兩個部份來看。首先,即是他對於整章經文的完整白話語譯,可說是楊伯峻先生語譯《論語》的成果的展現,這部份稱為「譯文」。其次,即是他對於經文或譯文的補充說明,這部份則稱為「注釋」。因此,我們若要完整地了解楊伯峻先生在《論語譯注》中的言說策略,勢必要針對這兩部份做一探討。然而,我們必須先了解的是,這兩部份絕不可做截然的劃分,二者之間有著相當密切的關係。因為,楊伯峻先生在譯文中,是將其語譯的成果完整表達。然而,時常有些許的特別狀況,他會在注釋中加以補充說明。我們有時必需透過注釋中的說明,才能充分掌握其譯文中的表達。以下,我們為了行文之便,先單獨針對譯文中的特殊現象,而注釋中沒有說明的部份做一探討。其次,則針對整體做一討論。

三、譯文的言說策略—增字解經

首先,我們先針對「譯文」的部份來討論。楊伯峻先生在譯文中,對於《論語》中每一章的經文都有相當完整的語譯。然而,我們可以發現,在譯文中,楊伯峻先生常常會有「增字解經」的情況。這裡所謂的「增字解經」,是指在《論語》經文中,或許由於經文的簡短,或其他的因素,若是僅依經文而句句語譯,恐怕很難令人了解,因此增加了部份文句,加以語譯。而增加的文句,當然也就是《論語》經文本身所沒有的。當然,它所帶來的優點,即是使得《論語譯注》中的譯文文通句順。而楊伯峻先生所增加的部份,也都以「〔〕」一符號標明。

然而,如此的做法,我們可從兩個面向來探討。首先,身為一位經學家,甚至是作為一位古籍的語譯工作者,如此的做法很容易受到質疑與批評。因為,在這些增加的部份,就一位已經深入研究《論語》的讀者而言,我們難以保證增字解經的部份與經文本身的原意相符合。而就一位尚未完全或完全不了解《論語》的讀者而言,當然也就可能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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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語譯而不自知。當然,就另一方面來看,我們也可以發現,這些增字解經的部份,必然可以視為楊伯峻先生在《論語譯注》中的言說策略。亦即是指,楊伯峻先生如何使讀者相信,他所語譯的《論語》經文,是正確無誤的方法。關於這一部份,楊伯峻先生有時在注釋的部份多所說明其中的原因,但有時則沒有多加說明。對於楊伯峻先生在注釋中有說明的部份,我們將在下文討論注釋的部份時再加以討論,此部份將針對楊伯峻先生沒有在注釋說明的部份做一述評。例如〈學而〉﹕「子曰﹕父在觀其志」章,楊伯峻先生在譯文中說﹕

孔子說﹕

當他父親活著,〔因為他無權獨立行動,〕要觀察他的志向;

他父親死了,……(《論語譯注》,頁7)

明顯地,在《論語》此章的經文中,並沒有明言為人子者,在父親生時,沒有獨立行動的權力。楊伯峻先生以強迫式的方式,強加此句於譯文中,而沒有說明其中的原因。又如〈陽貨〉篇有一章是孔子與子游在武城之間的對話,經文如下﹕「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游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楊伯峻先生在譯文中則說﹕

孔子到了〔子游做縣長〕的武城,聽到了彈琴瑟唱詩歌的聲音。孔子微微笑著,說道﹕

宰雞,何必用宰牛的刀?〔治理這個小地方,用得

以前我聽老師說過,做官的學習了,就會有

著教育嗎?〕子游答道﹕

仁愛之心;老百姓學習了,就容易聽指揮,聽使喚。〔教育總是有用的。〕……(《論語譯注》,頁182)

我們可以發現,楊伯峻先生對於經文「割雞焉用牛刀」的譬喻性的語言,利用增字解經的方法,說明孔子此句話背後的語意。楊伯峻先生對於此章的語譯,完全以「教育」的立場為基點,所以他增加了兩句關於教育的語譯。當然,就此章的經義而言,或許可以容許有如此的詮釋。然而,如果我們單就經文本身來看,就可以發現如此的語譯,其中存在著些許的問題。首先,因為孔子聽到弦歌之聲,所以有「割雞焉用牛刀」的評斷兼譬喻性的語言。我們也可以透過子游的說明﹕「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這可以使我們了解,孔子所強調的是「學道」。其中,「學道」是「因」,而「弦歌之聲」則是「果」。顯然地,楊伯峻先生對於「學道」二字的理解,似乎是指「教育」而言。然而,楊伯峻先生在譯文中,顯然沒有將「學道」二字加以適當地語譯,反而多此一舉而增字解釋。況且,對於經文言「學道」譯為「學習了」,在理解經義上顯然不足。究竟該學些什麼,都沒有一個概略的說明,這不得不說是楊伯峻先生在語譯上的一個缺失。又例如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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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靈兯〉:「子曰:君子義以為質」章的譯文中,楊伯峻先生做如是的語譯:

孔子說:君子〔對於事業〕,以合宜為原則,依禮節實行它,……(《論語譯注》,頁166)

顯然地,他認為這一章的經義是孔子針對「事業」而發的,因此他特別增加了「對於事業」一句。然而,如果我們客觀地審視楊伯峻先生在這一章增字解經的部分,就可以發現其中是有問題的。因為,就這一章的經義而言,雖然可以限定在「事業」這一方面來立論。然而,如此的說法反而將這一章的經義「窄化」。換言之,單就這一章的經文而言,本來可以是針對君子各方面來立論的。但,一經楊伯峻先生如此的限定,反而失去對這一章經文的無限的詮釋可能。相反地,如果能夠改為「君子對於一切」,恐怕才是對於讀者開放出無限的詮釋可能,並且對於經義本身也才不至於產生悖離的危機。

四、注釋中的言說策略

我們針對《論語譯注》中「注釋」的部分做一探討。其中「注釋」的部分比「譯文」的部分更加值得我們注意。然而,我們必須先了解的是,二者絕不可偏廢。因為,譯文是語譯成果的展現,而注釋則是語譯以及譯文的理由根據或補充說明。我們只能說:如果單就注釋以及譯文而言,注釋確實比譯文更能夠展現其譯者的言說策略。因此,我們在注釋的這一部分,可以歸納出楊伯峻先生的言說策略上的四個重要方法,即(一)以本經解本經。(二)援他經以解《論語》。(三)以語法學為根據。(四)以個人的儒學思想為依據。以下我們將分別論述之。 (一) 以本經解本經

歷代經學家對於《論語》中的部分字辭,存有許多的爭議。楊伯峻先生在《論語譯注》的注釋中,對於《論語》中部分字辭的理解也必須加以面對。首先,我們發現他常比較《論語》中相同的字辭。一旦可以互相發明,他便在注釋中加以說明。例如他對於〈學而〉:「汎愛眾,而親仁」一句的語譯為:「博愛大眾,親近有仁德的人。」其中他對於「仁」便語譯為「仁人」,而在注釋中,他便有說明:

「仁」及「仁人」,和〈雍也篇〉第六的「井有仁焉」的「仁」一樣。古代的詞彙經常運用這樣的一種規律:用某一具體人和事物的性質、特徵甚至原料來代表那一具體的人和事物。(《論語譯注》,頁5)

而在〈雍也篇〉:「井有仁焉」的注釋中,他也有說明這兩章經文中的「仁」是指「仁人」。(《論語譯注》,頁63)又如〈子罕〉:「子曰:可與共學,未可與適道;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立,未可與權。」其中對於「立」的語譯,楊伯峻先生在注釋中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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