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培超杨伯峻《论语译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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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這一表示停頓的語氣詞,有時兼表假設語氣,詳《文言語法》。(《論語譯注》,頁59)

我們可以看到,楊伯峻先生將這些字,都解為虛詞,而不贊成是賓語。當然,就經文本身而言,如此的解經也並無不可。然而,他並沒有在注釋中給予一基本的理由,只是希望讀者能夠另外參考其著作—《文言語法》。類似的情況仍有不少。其實,楊伯峻先生能夠以一學理為依據,加以譯注《論語》,在可信度上必然增加許多。然而,如果沒有善加利用此一方法,在可信度上就會有所減損。 (四) 以楊氏個人的儒學思想為根據

從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發現楊伯峻先生本身對於儒家的經書相當熟悉,並以此而援引以解經。然而,在《論語譯注》一書中,有部份的譯文或注釋,則是楊伯峻先生以他個人的儒學思想為基底,進而疏解《論語》。然而,我們發現,此種做法不僅在疏通文句上有幫助,也因此展現了楊伯峻先生的經學觀以及儒學思想。但是,如此的做法,如果沒有多加思慮,也十分容易造成錯誤,因此讀者在閱讀此書時,也就必須多加注意。例如﹕〈子路〉﹕「衛君待子而為政」章中所提出的「正名」思想,楊伯峻先生在注釋中大加說明,認為﹕

關於這兩個字的解釋,從漢以來便異說紛紜。皇侃《義疏》引鄭玄的《注》云﹕

「正名謂正書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這說恐不合

「唯器(禮器)

孔子原意。《左傳》成公二年曾記載有孔子的話,說﹕

與名(名義、名分)不可以假人。」《論語》這一「名」字應該和《左傳》的這一「名」字相同。《論語》中有孔子「觚不觚」之歎。「觚」而不像「觚」,有其名,無其實,就是名不正。孔子對齊景公之問,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也就是正名。《韓詩外傳》卷五記載著孔子的一段故事,說「孔子侍坐於季孫,季孫之宰通曰﹕

君使人假馬,

其與之乎?…」更可以說明孔子正名的實際意義。我這裏用「名分上的用詞不當」來解釋「名不正」,似乎較為接近孔子原意。但孔子所要糾正的,只是有關古代禮制、名分上的用詞不當的現象,而不是一般的用詞不當的現象。一般的用詞不當的現象,是語法修辭範疇中的問題;禮制上、名分上用詞不當的現象,依孔子的意見,是有關倫理和政治的問題,這兩點必須區別開來。(《論語譯注》,頁134)

由此可見,楊伯峻先生反對將「正名」解為「正書字」的意義。相反地,他一再強調,所謂的正名,是就政治上、倫理上名位、名分上的正當性、合法性。因此,在這一章的注釋中,他非但以《論語》本經解《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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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經外,更援引了《左傳》、《韓詩外傳》的記載以為論據,以此為根柢,而消化成個人的儒學觀,加強說明此章的經旨。如此的方法,不但有十分高度的可信度外,同時也展現出個人的儒家思想。誠如蕭兯權先生認為﹕「故子路問為政之先,孔子答以『必也正名』,而齊景兯問政,又告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推孔子之意,殆以為君臣父子苟能顧名思義,各依其在社會中之名位而盡其所應盡之事,用其所當用之物,則秩序井然,而後百廢可舉,萬民相安。若觚已不觚,則國將不國。然則正名者誠一切政治之必需條件也。」(《中國政治思想史》,頁61)因此,當代許多學者也都將「正名」思想,視為孔子的政治思想。換言之,楊伯峻先生如是的說明,也的然可信。又例如〈為政〉﹕「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其中,對於「察其所安」一句,楊伯峻先生在譯文中語譯為﹕「了解他的心情,安於什麼?不安於什麼?」而在注釋中說明,認為﹕

「安」就是〈陽貨篇第十七〉孔子對宰予說的「女安,則為之」的「安」。一個人未嘗不錯做(疑當為「做錯」)一兩件壞事,如果因此而心不安,仍不失為好人。因之譯文多說了幾句。(《論語譯注》,頁17)

明顯地,他將此章經文的「安」,等同於〈陽貨篇〉中所提到的「女安,則為之」的「安」。的確,在〈陽貨篇〉中的語境,確實是孔子在質疑宰我。表面看去,似乎是宰我有過錯,所以孔子要宰我自我省察是否心安。然而,在〈為政〉﹕「察其所安」的「安」,是否也能夠等同於〈陽貨篇〉中自我省察的心安的意義,則恐怕沒有定論了。例如朱熹解「察其所安」一句經文時,則認為﹕「安,所樂也。所由雖善,而心之所樂者不在於是,則亦偽耳,豈能久而不變哉?」(《四書集注》,頁56)朱熹便指出,心是否能夠樂於所由之善,才是關鍵。換言之,楊伯峻先生解此章經文於反省的意義下,而朱熹則採取不同的觀點。因此,我們可以發現,楊伯峻先生所語譯的,甚至他所增加的譯文,雖然也可以解得通暢而有依據。然而,我們也可以從中探得知其為言說策略之一外,也可從中抽繹其儒學思想。又如〈八佾〉﹕「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章,對於「禮後乎」的詮釋,則有不同的說法。楊伯峻先生認為﹕

「禮」在什麼之後呢?原文沒說出。根據儒家的若干文獻,譯文加了「仁義」兩字。(《論語譯注》,頁26)

然而,禮是否真是只能在「仁義」之後嗎?朱熹則有不同的看法,認為﹕「禮必以忠信為質,猶繪事必以粉素為先。」(《四書集注》,頁63)換言之,在朱熹的觀點中,禮在忠信之後。人言言殊的情況,由此可見。

五、結語

經過以上的討論,我們可以發現,縱使古籍今譯的成果沒有絕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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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證。然而,任何一位主體譯者都不應該有任何的自相矛盾的情況發生。否則,必然使得今譯的成果的可信度,造成絕對性的下降。其次,在楊伯峻先生《論語譯注》一書中,若能有相當強度的證據以為論據,例如以本經或是援他經以語譯《論語》者,通常可信度都可以相對地提高。除此之外,若能有相當的學理以為根據,如以語法學為據,通常可信度也較高。由此可見,楊伯峻先生在《論語譯注》中,採取了上述各種方法以為其言說策略,希冀讀者能夠相信其語譯為真。當然,有些策略有相當強度的可信度時,當然能使讀者相信為真,但是仍有些做法值得商議。因此,讀者在閱讀時,也就應該提高警覺,以免接受了錯誤的知識而不自知。不僅是楊伯峻先生的《論語譯注》,任何一本古籍今譯,都應有如此的態度。

參考書目

楊伯峻《論語譯注》北京﹕中華書局二OOO年八月二版十五刷 楊伯峻《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二OOO年七月二版六刷 楊伯峻《孟子譯注》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五年十月一版十刷 何晏《論語集解》台北﹕國立故宮博物院民國八十年十月四版 朱熹《四書集注》台北﹕學海出版社民國八十年三月再版

劉寶楠《論語正義》北京﹕中華書局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一版三刷

孔穎達《周易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初版十三刷 孔穎達《左傳正義》台北﹕藝文印書館民國八十六年八月初版十三刷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台北﹕洪葉文化事業兯司一九九八年十月初版一刷 周慶華《中國符號學》台北﹕揚智出版社二OOO年十二月初版一刷

蕭兯權《中國政治思想史》台北﹕聯經出版社一九九八年十月初版十一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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