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服务区(点)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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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脑处是自助设备故障报修中心,负责全行自助设备的一级保养和二级保养,指导支行维护维修员对自助设备进行日常技术维护和简单故障处理,并根据自助设备使用情况做好更新或购置工作。

2.负责自助服务区(点)设备日常运行情况监控,对通讯网络、设备的机械和电气故障进行抢修,及时受理基层行报修电话,并迅速组织抢修。

3.负责与维保公司联系、签约等工作,督促维保公司的硬件工程师按合同规定履行维保职责,并对其履约情况定期作出评价。

(二)分行私人金融处职责:

1.负责制定自助服务区(点)各类设备的业务操作、账务核算和日常管理办法。

2.负责对支行自助设备运行管理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对自助服务区(点)业务运作的管理,及时了解、检查各行自助服务区(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基层行提高管理质量。

4.指定专人协同故障报修中心对运行中的自助设备进行有针对性的监控,并对监控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沟通和处理。

(三)分行保卫处职责:

1.负责全行自助服务区(点)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包括门禁、电视监控录象、报警、消防等设备。

2.负责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定期维护、故障维修工作,指导值班人员正确使用安全监控系统。

3.负责指导支行对突发事件、案件(如抢劫、破坏、火警等)防范预案的制定,定期对自助服务区(点)的安全运行进行检查,协助支行与公安部门的联系。

(四)支行职责:

1.各支行明确一名分管行长负责辖内自助服务区(点)的运行管理工作。 2.明确支行和分理处(网点)的运行管理员和维护维修员,落实专职安保人员对自助服务区(点)实行24小时的守护值班。

3.制订安保人员的值守规范,建立和登记自助设备运行情况日志。 第四十一条 非故障原因,各类自助机具未经分行私人金融处(部)批准同意,不得随意关机或停机。在关机或停机、重新启动自动取款机(包括存取款机)后,运行管理员必须在客户使用前用太平洋卡试做各类交易,检查钞券箱放置是否正确、客户凭条打印纸是否够用,确认设备能够投入正常运行。

第四十二条 根据自动取款机券钞使用的规律,钞箱中的券钞应尽量备足,确保自动取款机每天的正常使用。发生自动取款机现金库存不足,各分理处(网点)要及时补充券钞。分行电脑处和私金处对自动取款机缺钞情况,要进行实时监控,对因经常缺钞而导致不能使用的自动柜员机,要追究有关运行管理员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 为确保自动取款机(包括存取款机)走钞畅通,各网点应使用经现金清分机分拣出的七成新以上专用钞券,票面一般为100元和50元两种。钞箱放置后,应向外拉一下,以防止松动。

第四十四条 自动存款机的清钞,必须在录象监控下双人(除必要的保卫人员外)会同进行操作。如果发生自动存款机误收进假钞情况,分理处(网点)运行管理员应及时报告,并作好记录。经支行分管行长和管理部门查看录象确认无误后,上报分行私金处和电脑处备案,同时通知供应商和维保公司共同查明原因,如涉及识钞模块有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同时要将详细情况书面报告总行电脑部。

第四十五条 自动柜员机装、清钞的领(解)现手续,必须严格按总分行会计出纳制度办理,自动柜员机的轧库(账)时间视各行具体情况而定,但每周至少安排一次。自动柜员机的流水账属重要凭证,轧账结束后,操作员应在上面签字盖章并附在当日传票后送交事后监督。

第四十六条 自动柜员机发生长、短款情况,各分行网点应根据不同的情况作相应的处理。

(一)当自动柜员机的流水账与实际库存现金发生不一致时,即ATM发生了现金长款或短款,网点须立即核查流水和清算报表,并将长、短款金额暂作挂账处理。同时,向分行清算部门发出查询书,待查明原因后再作调整。

(二)当自动柜员机的流水与实际库存现金一致,而与清算报表不一致时,即发生了账务长、短款,网点须立即核查流水和清算报表,并将账务长、短款金额暂作挂账处理。同时,向分行清算部门发出查询书,待查明原因后再作调整。

第四十七条 持卡人在自动柜员机上办理业务,如发生吞卡情况,持卡人可在次日后营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ATM打印凭条到ATM所属网点办理领卡手续。运行管理员对自动柜员机的吞卡必须在《ATM机吞卡记录簿》上进行逐张登记,持卡人领卡时要认真核对有效身份证件、ATM打印凭条、卡面汉语拼音和签名条等各要素,无误后请领卡人签收。被吞的他行卡片,按当地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 对太平洋信用卡的过期卡或超过3个月无人认领的被吞太平洋卡片,一律对磁条进行损毁,并对卡片作剪角或打孔处理,并在《ATM机吞卡记录簿》上做好记录,定期将待销毁卡片抄列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网点保存,一份连同待销毁卡片上交分行管理部门。

第七章 自助服务区(点)的会计核算规定

第四十九条 各营业网点必须设立《ATM机库箱登记簿》,按每台自动柜员机的编号分别登记每次装、清钞的收付金额,同时必须按规定时间对ATM库箱进行轧库。

第五十条 自助服务区(点)自动柜员机的现金核算。 (一)存款会计分录 1.同城太平洋卡存款 借:1011现金

贷:5035待清算同城太平洋卡款项 2.异地太平洋卡存款 借:1011现金

贷:2621暂收款项-待划付款项(存款额) (二)取款会计分录 1.同城太平洋卡取款

借:5035待清算同城太平洋卡款项 贷:1011现金 2.异地太平洋卡取款

借:1381暂付款项-待划收款项(取款额) 贷:1011现金 (三)他行卡取款分录 借:1381暂付款项-待清算款项 贷:1011现金 (四)长、短款分录 1.自动柜员机长款 借:1011现金

贷:2621暂收款项(待查错账) 2.自动柜员机短款

借:1381暂付款项(待查错账) 贷:1011现金第八章 其他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由 总行负责解释和修改,未尽事宜,各行应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二条 本管理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