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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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安全管理资料的分类与整理

4.1 安全管理资料分类

4.1.1 安全管理资料组卷应按资料形成的责任主体单位组卷,安全管理资料的代号为LJA:

一卷为建设单位形成的资料,代号为LJA-A; 二卷为监理单位形成的资料,代号为LJA-B; 三卷为施工单位形成的资料,代号为LJA-C。

安全管理资料有多项,其资料代号可按项目依次分为LJA-(A/B/C)1、LJA-(A/B/C)2……当一项中有多种资料时,资料代号可分别按 LJA-(A/B/C)1 -1、LJA-(A/B/C)1-2……依次排列。

4.2 安全管理资料整理归档

4.2.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根据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以中标工程或单位工程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

4.2.2 资料排列顺序为封面、目录、内容。封面应包含工程名称、编制单位、编制人员、编制日期及编码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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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5.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LJA-A-1)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中通用合同条款的要求,与施工单位明确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事宜。 5.0.2 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LJA-A-2)

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资料有疑义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将补充和完善的资料移交施工单位。 5.0.3 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资料(LJA-A-3)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依法到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5.0.4 施工许可证(LJA-A-4)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依法到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0.5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明(LJA-A-5)

建设单位应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5.0.6 监理规划

建设单位应审核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规划》,并签字盖章。 5.0.7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并签字盖章。

5.0.8 多塔作业安全措施

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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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

6.1 安全管理基本资料

6.1.1 监理合同与监理规划

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以及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应具有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6.1.2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实施细则

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专业特点;2、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体系、岗位职责;3、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要点;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程序、方法、措施;5、重大危险源的安全巡视方案;6、其他有关内容。

6.2 安全监理审核资料

6.2.1 资质资格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 6.2.2 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

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建设情况。 6.2.3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6.2.4 施工现场验收记录

1、基坑工程验收记录;2、临时用电验收记录;3、脚手架验收记录;4、模板支架验收记录;5、高处作业设施验收记录;6、塔式起重机验收记录;7、物料提升机验收记录;8、施工升降机验收记录;9、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记录;10、施工现场临时设施验收记录;1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有关验收记录。

6.3 专(兼)职监理安全管理人员授权书(LJA-B-1)

根据工程规模等情况授权确定专(兼)职监理安全管理人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专业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责任。

6.4 安全监理工作记录

6.4.1 工作联系单(LJA-B-2)

监理《工作联系单》主要是为了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难以单方面解决且需要各方相互协调的事项,由监理单位发给各相关单位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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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监理通知单(LJA-B-3)

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6.4.3 监理通知回复单(LJA-B-4)

施工单位按照《监理通知单》的要求整改后,应及时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6.4.4 工程暂停令(LJA-B-5)

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建工程的施工,责令限期整改,并抄报建设单位。 6.4.5 监理报告(LJA-B-6)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签发《监理通知单》,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6.4.6 工程复工报审表(LJA-B-7)

项目监理机构发出《工程暂停令》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自行检查合格后,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报项目监理机构,经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 6.4.7 安全日志(LJA-B-8)

项目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程》(DB37/T 5028-2015)规定要求,设立专门的《安全日志》,每日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进行记录。

6.4.8 安全巡视记录(LJA-B-9)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所做的记录。 6.4.9 安全例行检查记录(LJA-B-10)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所做的记录。 6.4.10 会议纪要

项目监理机构召开的监理例会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6.4.11 本月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析(LJA-B-11)

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DB37/T5009)的要求填写《本月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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