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复垦方案2011修改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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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将参评因素状态值对耕地、林地的影响状况及改良程度的难易与各地区的自然概况作为参照,进一步对矿山建设区和生产区的土地适宜性影响明显的因子进行分析,得出其土地适宜性评价,各参评因素标准见表3-7。

表3-7 用地复垦方向参评因子标准表 复垦 方向 宜耕 宜园 宜林 具备主要条件 土层厚度 地形坡度 土壤质地 土地平整 砾石含量 3.5.6 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分析

土地质量是通过多个土地性状值来表达的,xx矿区项目区待复垦土地包括主副井工业广场、东风井工业广场和通矿道路。根据矿山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以上参评因素及等级标准,将矿山开采范围内参评单元的土地质量简述如下:

主副井工业广场:地形地貌条件比较单一,破坏前用地类型多为耕地和园地,土壤主要为黄褐土,土壤砾石含量约2%,覆土后土层厚度60cm以上,工业广场地面较平坦,简易平整后,易于耕种农作物,能满足植被生长需求。

东风井工业广场:地形地貌条件比较单一,破坏前用地类型多为耕地,土壤主要为黄褐土,土壤砾石含量2%,覆土后土层厚度60cm以上,工业广场地面较平坦,简易平整后,易于耕种农作物,能满足植被生长需求。

通矿道路:由于载重汽车碾压,道路表面破坏较重,砾石含量10-30%;为了方便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通矿道路修整为农村道路,保留继续使用。 3.5.7 复垦后土地利用方向类比分析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将各类参评因素评价标准与三个待复垦单元的土地质量进行逐项比配,逐一对照,结合xx矿区(铁矿)自然因素情况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副井工业广场和东风井工业广场适宜复垦为水浇地;通矿道路进行修整继续使用。布臵好排灌措施,交付当地村民使用后,村民可自行调整为果园,满足土地复垦“因地制宜,宜农则农”的要求。

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保证矿山在生产期间安全运行。对于主副井工业场地和风井工业场地为建设用地,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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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无用建(构)筑物,可采取拆除砌体、翻耕平整地面、采用客土覆盖作为耕作层即可,客土可来自周边建设用地的表土剥离进行购买;对于通矿道路保留作为农村道路仅需对已有道路采取简单的维护措施即可恢复土地利用功能。在复垦工程结束后,应加强复垦土地后期管理,使复垦土地达到最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参照周围其他矿区土地复垦成功经验,并广泛听取和分析公众意见,确定本复垦方案经济、合理、可行。

本项目矿区破坏土地复垦后利用类型为水浇地和农村道路用地,其中复垦后耕地可根据需要调整为果园,通过土地复垦工程,提高了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复垦方向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规划,其平面布局详见本报告附图3。本次土地破坏面积1.8575 hm2,复垦为水浇地1.8083hm2,农村道路0.0492 hm2,土地复垦前后对照情况见表3-8:

表3-8 项目区内破坏土地复垦前后土地利用类型与面积对照表 单位:hm2

复垦单元 主副井工业场地 风井工业场地 通矿道路 破坏地类 耕地和果园 耕地 耕地 合 计 破坏面积 1.4750 0.3333 0.0492 复垦后地类 水浇地 水浇地 农村道路 复垦后土地面积 1.4750 0.3333 0.0492 1.8575 原破坏的耕地已采取土地臵换方法,补充土地 备注 因此土地复垦率:

L(%)=Y/P×100%=1.8575/1.8575×100%=100%

式中: L——土地复垦率(以百分率表示)

Y——复垦土地面积(公顷) P——被破坏土地面积(公顷)

3.5.8 土地复垦技术路线

在《土地复垦规定》、《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按照不同地域、不同时间及施工工艺等对破坏土地进行复垦,根据具体复垦路线和技术方法,最终形成复垦方案。

图3-1 土地复垦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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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对造成破坏的土地进行整治恢复达到可供利用的状态,保证矿山在生产期间安全运行。对工业广场砌体拆除、进行土地平整和覆土,变成水浇地;对通矿道路进行修整,恢复运输能力。在复垦工程结束后三年内,项目单位应加强后期管理,使复垦土地达到最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参照xx区其他矿区土地复垦成功经验,并广泛听取和分析公众意见,确定本复垦方案经济、合理、可行。

3.6 复垦标准

通过项目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的结果,在确保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节约投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改造农业生产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和有效增加耕地面积。确定项目区土地复垦最终土地利用方向为有水浇地和农村道路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1995)《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UDC-TD)规定。依据其中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指标制订本项目土地复垦标准。 3.6.1 各项复垦工程基本标准

根据土地复垦标准及有关技术规定,复垦工程标准如下: 1、主副井工业场地复垦标准

主井工业场地土地复垦利用类型为水浇地。本处土层条件好,北面为水浇地,由于矿区属于已经开采并且投入使用的矿区,压占区域无法对原始的表土进行剥离,由于该场地现一直作为独立工矿用地使用,因此复垦必须:

(1)拆除无用建(构)筑物及硬化物,清除废弃设施,拆除的建筑垃圾,部分再利用,其余部分运至垃圾填埋场堆放或填埋。

(2)主副井工业广场经土地适宜性评价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因地制宜,复垦为水浇地。该区域土壤厚度大于60m,土壤质地为黄褐土,经平整土地翻耕后可满足农作物生长需求。

(3)此复垦面积不大,不需要划分田块,田间道路通畅;路面宽广,达到复垦标准。 (4)配套相应农田水利设施,保障农作物正常生长。 2、风井工业场地复垦标准

项目区风井工业场地复垦利用类型为耕地,本处土层条件好,周边均为水浇地,由于矿区属于已经开采并且投入使用的矿区,压占区域无法对原始的表土进行剥离,因此复垦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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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除无用建(构)筑物及硬化物,清除废石废渣,部分再利用,其余部分运至垃圾填埋场堆放或填埋。

(2)风井工业广场经土地适宜性评价结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因地制宜,复垦为水浇地。该区域土壤厚度大于60m,土壤质地为黄褐土,经土地平整、翻耕后可满足农作物生长需求。用作复垦场的覆盖材料,不应含有毒有害成分;

(3)此复垦面积不大,不需要划分田块,田间道路通畅;路面宽广,达到复垦标准。 (4)要有配套满足水浇地要求的排灌设施,保障农作物正常生长。 3、通矿道路复垦标准

对通矿道路采取平整、压实等措施。目前通矿道路已经硬化,路面平整,路基良好。因此复垦必须:

(1)以原有道路为路基,铺设泥结碎石路面。 (2)路面宽6m,高出地面0.1m,边坡比1:1。 3.6.2 项目区复垦工程总体布局

根据项目区待复垦土地的适宜性评价分析,最终确定本地区复垦土地面积为1.8575hm2,土地复垦率100%。具体土地复垦方向见表3-9。

表3-9 项目区土地复垦方向一览表

复垦单元 主副井工业场地 风井工业场地 通矿道路 合 计 复垦方向 水浇地 水浇地 农村道路 复垦后土地面积(hm2) 1.4750 0.3333 0.0492 1.8575 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