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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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大临机械设备,必须设置有专业技术的人员专人操作,专人看管,实行挂牌制度并有明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同时设备四周必须设置可靠安全防护装置。?

3、严禁大临设施带病运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4、大临设施,特别是塔吊、龙门吊等下班前应拉下闸刀,关闭好电箱,上班前持证上岗者必须检查试车正常后方可运转作业。

第十八章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制度 1、安全、文明施工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好地宣传,全面贯彻公司标准化管理,做到规范项目管理和人的安全行为,继续强化以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为中心的全员安全、文明、环保保证体系,不断深化项目部安全、文明、环保管理模式。 1、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目标:

1)杜绝因工重伤及以上责任事故,遏制各类因工重伤以下责任事故;

2)杜绝单次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事故,减少单次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事故和缺陷;

3)项目实现安全、质量、环保、职业健康零重大隐患; 4)杜绝一般及以上因工责任生产安全事故; 5)杜绝主要责任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6)杜绝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责任事故; 7)杜绝一般及以上特种设备责任事故; 8)杜绝一般及以上火灾责任事故; 9)控制各类重伤及以下责任事故频次;

10)积极创建各级安标工地、文明工地,完成公司下达的标准工地创建任务。

文明施工目标:

做到现场布局合理,施工组织有序,材料堆码整齐,设备停放有序,标识标志醒目,环境整洁干净,实现施工现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争创成都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主要工作任务和保证措施

、完善保证体系,明确安全环保责任 、坚持安全教育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五反”活动,即:反违章指挥、反冒险作业、反违犯劳动纪律、反事故隐患整改拖拉、反重复事故发生,控制习惯性违章。

“安全周、月”宣传教育活动。

“一专多能”的工作作业现状,及时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以及新规范、新标准的学习和执行。按规定做好对新进场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单位”,班组安全工作以“落实措施,杜绝违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为主。每月安全教育必须做到“两保”:一保证质量,二保证时间,并做到“三落实”。要有针对性的人人发言。做到“三不伤害”,开展“互保、互爱、互监”活动,从“要我安全”逐步向“我要安全”、“我懂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消除不安全的因素。

、强化危险源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

、完善项目施工,严格检查考核

“保效果、创达标”竞赛活动。分包与分包之间开展竞赛评比活动。

、加强劳动保护管理,完善施工生产作业条例

坚持环保项目“五同时”制度,在居民区施工作业按规定申报夜间施工手续,努力降低噪音,抓好污染产尘点的治理和控制,做好季节性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任务特点和季节变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夏季防暑降温及冬季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尽最大努力为劳务工创造舒适的坏境。确保安全、文明、环保目标的实现。

第十九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了提高广大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劳动部《企业职工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项目部对职工、临时工、农民工开展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三条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其培训的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知识、职业病危害预防知识和安全文化知识,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伤亡事故和职

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第四条 安全管理人员的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6学时,其主要内容是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本领,包括: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政策;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

第五条 项目负责人(经理、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技术负责人)的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其培训内容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及有关行业的规章制度、规程、规范和标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安全分析。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

第六条 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部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其总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包括相关法规、安全防护、职业病防治及安全生产、本公司规章制度及生产性质、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项目部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具体的安全生产事项,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机台作业班组安全生产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每级安全生产教育必须由组织人进行考核。

第七条 新从业人员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学时,并进行相关测试。项目部级安全生产教育由项目部安全负责人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十六学时。作业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十二学时。各级教育均应有记录。

第八条 从业人员换岗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九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操作。实习期间的特种作业人员,不能进行独立操作,必须由持证人员带领。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十条 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纳入项目部培训教育年度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第十一条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所有进场员工及作业队伍施工人员,均有项目部统一组织安排安全教育的培训与学习。项目部由办公室负责进场施工人员培训学习的安排,由安监部牵头,工程部、机电部等部门参与对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项目部办公室、安全监察部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档案与台帐。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一、公司级教育

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其主要内容有: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