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安市总体规划文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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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心区。

第三十六条 各区布局结构

1. 老城区:按“一心、一轴、五区”进行组织。

? “一心”指老城行政商业次中心:在中兴路、湖滨北路、解放路和新华南

路之间建设老城次中心,服务老城五个区。

? “一轴”指中兴综合商业轴,由穿山路、中兴东路、中兴西路经群益大桥

至栖云路,构建中兴综合商业轴,东西向穿过老城区,联系各主要功能区。 ? “五区”指坂中工业区、韩阳居住北区、韩阳居住南区、秦溪洋工业区和

阳头居住区。

2. 赛江组团:由赛岐片和甘棠片两部分组成。赛江组团甘棠片围绕东山按“一心、一轴、三区”进行组织。

? “一心”指位于甘棠片的福安市城市中心。城市中心南迁,在现甘棠镇镇

区建设现代化的福安市城市中心,集中全市的商业、金融、体育、文化娱乐等功能,服务全市。

? “一轴”指福安中心区综合商业轴:以东山和白马河作为景观节点,穿过

中心区的行政、文化娱乐、体育、商业等主要公共设施,形成以生态景观和建筑景观为特色的轴线。

? “三区”指甘棠工业北区、甘棠中心区和甘棠工业南区。 赛江组团赛岐片按“一心、一轴、三区”进行组织。

? 一心”指赛岐片行政商业次中心,在现有赛岐镇基础上整合建设,服务赛

岐片三个片区。

? “一轴”指赛岐综合商业轴。该轴线由赛岐大桥穿过赛岐次中心,联系西

岸104国道和东岸沿江公路,沟通赛岐片和罗江开发区。 ? “三区”指赛岐工业区、赛岐中心区、罗江区。 3. 白马组团:白马组团按“一心、一轴、四区”进行组织。

? “一心”指白马行政商业次中心,在现湾坞乡以南建设白马行政商业中心,

为白马组团四个片区服务。

? “一轴”指白马综合商业轴,联系白马中心区的行政、商业、文化娱乐和

体育等公用设施用地。

?

“四区”指白马物流区、白马中心区、白马工业区、下白石旧区。

六、城市建设用地规划

(一)工业用地规划

第三十七条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期末福安市工业用地596.4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9.88%,人均19.24平方米。在赛江和白马组团规划建设新的工业区,整合和调整老城工业用地。

1. 老城区组团:建设坂中和秦溪洋工业区;规划期末工业用地141.53公顷,占该组团总建设用地的12.09%。

2. 赛江组团:规划形成四个工业区,工业用地349.65公顷,占该组团总建设用地的26.69%,主要以电机制造业为主的一、二类工业用地,并在甘棠大桥以南,结合港口布置修造船舶的三类工业用地,用绿化和城市中心区隔离。 3. 白马组团:规划工业用地104.66公顷,占该组团总建设用地的20.13%,在湾坞结合深水岸线布置修造船舶和钢铁工业的三类用地,并利用水体和绿化和白马中心区隔离。

第三十八条 仓储用地规划:规划期末仓储用地108.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

3.61%,人均3.49平方米。在白马高速互通口以南建设全市的集仓储、加工、配送为一体的湾坞物流中心,并在赛岐港、下白石港和104国道沿线布置相应的仓储用地。

(二)居住用地规划

第三十九条 规划原则

1. 在符合城市总体空间布局的前提下,根据人口发展规模和人口分布合理安排居住用地布局。

2. 居住与就业既相互分离又相互联系,在保证安全、卫生、效率的前提下,尽可能实现居住与就业就近平衡。

第四十条 规划目标

1. 规划期末城市居住用地将达到989.46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2.98%,人均居住用地面积31.92平方米/人。

2. 老城组团居住用地465.57公顷,人均居住建设用地38.80平方米。 3. 赛江组团居住用地363.53公顷,人均居住建设用地25.97平方米。 4. 白马组团居住用地143.60公顷,人均居住建设用地28.7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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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规划布局

1. 老城区组团: 老城区组团居住分为五个片区,以调整改造为主,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居住品质。

2. 赛江组团:赛江组团居住分五个居住区和两个居住小区。

?

赛岐居住北区位于赛岐工业区以南、赛岐高速互通口以北,主要是为赛岐中心区和工业区配套的居住用地。依托江滨公园,在临江临河一侧开发高档居住区,并对东部的现有居住用地进行改造。

?

赛岐居住南区位于赛岐高速互通口以南、现赛岐镇处,主要为赛岐商贸区和行政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在现在赛岐镇的基础上配套完善。

?

罗江居住区位于赛岐大桥以北、罗江工业区以南,主要为罗江区配套的居住用地。

?

甘棠居住东区位于甘棠东山东麓,主要为城市中心区配套的居住。基于背山面水的优良环境,开发为高档居住区。

?

甘棠居住西区位于城市中心区以西、现甘棠镇处,主要为城市中心区和甘棠工业中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对甘棠老镇护城河以内予以保护,护城河以外以低密度开发为主,并加强甘棠老镇及港边、南塘的配套设施。

?

大留居住小区和樟加山居住小区是在现大留、樟港、加招和山后的基础上为赛岐工业北区配套的居住用地。

3. 白马组团:白马组团居住分三个居住区。

? 白马居住北区,位于白马中心区以北,为中心区商贸和行政配套的居住用

地。在滨江滨河处开发高档居住区。

? 白马居住南区,位于白马中心区以南,为白马工业区配套的居住用地。

?

下白石居住区位于现下白石镇处。改造现状居住用地,加强配套设施。 (三)公共设施规划

第四十二条 规划原则:面向市域原则;布局有序原则;系统完善原则。 第四十三条 规划目标

1. 形成市区范围内分布合理、体系完善、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的公共设施网络;建设新城市行政中心和商业贸易中心;形成市区和组团两级城市公共设施中心,并为居住区和居住小区的配套建设各项公共设施。

2. 到2020年,市区公共设施用地为398.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3.29%,人均12.86 平方米。

第四十四条 各类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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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办公设施

? 规划期末福安行政办公用地将达90.96公顷,其中老城组团23.60公顷,

赛江组团59.95公顷,白马组团7.41公顷。。

? 在赛江组团东山南麓设立行政办公区,集中行政办公设施。

? 整合老城和赛岐镇现有行政办公用地,并在现湾坞乡新规划行政用地,为

各组团服务。

2. 商业金融设施

?

规划期末福安市商业金融用地117.53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3.92%,人均3.79平方米。

? 按市级、组团级和小区级进行组织,形成一个集散有度、分布合理、规模

适度的商业金融服务体系。

? 在赛江组团城市中心区规划建设福安市商业金融中心,布局现代化的高档

的金融、商贸、服务设施,为全市服务。

? 在赛岐次中心、白马次中心和老城次中心布置组团级商业金融设施,为各

组团服务。

?

在各居住片区中,相应布置居住区级商业中心。

3. 文化娱乐设施

?

规划期末福安市文化娱乐用地21.66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72%,占公共设施用地的5.43%。

? 在赛江组团甘棠片城市中心区布置文化娱乐区,安排展览馆、图书馆、科

技展览中心、文化博物馆、影剧院等文化建筑,形成城市新的文化中心。 ?

各居住区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文化活动站。

4. 体育设施

?

规划期末福安市体育用地18.95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63%,占公共设施用地的4.75%。

?

在赛江组团甘棠片城市中心区新建市级体育中心。

?

各居住区和小区内均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配置相应规模和等级的运动场地。

5.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期末医疗卫生用地11.7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0.39%,人均0.38平方米。

? 在赛江组团甘棠片城市中心区建设地区中心医院,占地约3公顷,连同原

福安市医院,城市拥有两座二级甲等医院。

? 在白马中心区建设组团中心医院,扩建现赛岐镇医院,对老城的医疗卫生设施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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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各居住区的人口发展需要,配套完善居住区级、小区级医疗保健和卫生防疫网点。

6. 教育科研设施:规划期末福安市教育科研用地134.58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的4.49%,人均4.34平方米。

?

赛江组团和白马组团各新建一所中学,改造和扩建老城区和现赛岐镇的现有教育设施。

?

远期在赛江东岸、象环以南建设大型教育科研中心,以电机制造的研究开发和相关人才的教育培养为主。

7. 文物古迹

? 妥善保护现有的文化古迹,对特色建筑划定保护区域,并进行清理和维护。

?

整治和改造阳头历史风貌街区和甘棠老镇历史风貌街区。

(四)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五条 规划原则

1. 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绿地结合城市功能系统、均衡地分布,达到接近居民、改善环境、美化景观的要求,发挥园林绿地的最大效用。

2. 结合河湖山川等自然环境,因地制宜布置各类绿地;合理组织点状、线状、面状绿地,构建符合景观生态要求的绿地系统。

第四十六条 规划目标:规划期末,城市绿地面积达351.8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的11.72%,

人均绿地面积为11.35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共绿地大于10平方米, 城市绿地率不小于40%,城市绿化覆盖率不小于45%。城市建设项目绿地率严格按旧城不小于25%、新区不小于35%的规定控制。部分旧城区改造时达到25%,确有一定困难时,近期指标可适当调整,原则上不得低于15%。住宅区建设中,人均公共绿地旧城不低于1.0平方米,新区不低于1.5平方米。

第四十七条 规划布局:形成以游园、广场绿化,沿河沿路绿化,大型公园等绿化用地构成

的点、线、面结合的绿化系统。 1. 公园绿地

? 均匀分散布置。

? 赛江组团赛岐片建设赛岐滨江公园,甘棠片建白马河公园,并在保护的基

础上开发东山景区。 ? 老城区继续建设富春公园。 ? 白马组团建设白马滨江公园。

2. 街头绿地

? 对河流沿线进行绿化,开辟若干可供市民休憩、游览的小游园。 ? 在城市主干路两侧,根据具体情况及其在城市中的位置,设置宽度10-30

米的绿化带。

? 主干路绿化占道路总用地的比率不低于25%,次干路绿化占道路总用地的

比率不低于20%。

3. 园林生产绿地

? 在赛江组团东山西侧集中布置城市苗木基地,面积约10公顷。 4. 防护绿地

? 沿高速公路、国道两侧,布置30米宽的绿化带。

? 在工业区与居住区相接处的道路两侧设置30米宽的绿化带。 ? 各类基础设施按其防护要求相应设置隔离绿地。

(五)文物古迹与历史风貌区规划

第四十八条 福安应加强保护城市珍贵的文物古迹、纪念建筑物、历史风貌区、风景名胜及

其环境,城市建设应与文物古迹与历史风貌区的保护相结合。

第四十九条 规划保护倪下石塔、凌霄塔、三宝寺、陈祠木牌楼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阳头

历史风貌街区、甘棠老镇历史风貌街区。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内,禁止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和对历史风貌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禁止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禁止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及其他对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第五十条 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外设建设控制区,其宽度原则上为20-30米;在

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外建设控制区,其宽度原则上为30-50米。严格控制紫线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开发强度,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时,应当与保护区的传统风貌或地方特色相统一。

第五十一条 在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区外设风貌协调区,其宽度原则上为50-100米;

在历史风貌区建设控制区外设风貌协调区,其宽度原则上为100-200米。对风貌协调区内街巷风格、空间尺度、建设容量、建筑高度、建筑特色等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定,在建设高度、色彩、形式等方面必须与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风貌区保持和谐、协调,不得破坏其历史风貌和优良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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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五十二条 规划原则

1. 综合利用各种对外交通条件,发挥对外交通优势。 2. 各类对外交通设施间应该按联运要求合理组织。

3. 解决过境交通线路和城市用地扩展之间的矛盾,协调对外交通和城市发展之间的关系。

4. 对外交通站场应与城市交通干道紧密联系,充分提高城区内外交通的运输效率。

第五十三条 规划目标:建立以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和水路为骨架的交通运输体系,发挥

各类交通运输方式的作用,提高整体效率。调整对外交通布局,配合城市用地扩展。联系城市货物集散点,支持物流园区发展。

第五十四条 铁路与站场布局规划:铁路站场设在白马组团福宁高速福安连接线的湾坞互通

口以北。

第五十五条 公路与车站布局规划

1. 高速公路

? 利用福安连结线建设宁邵、福泰高速公路,并在老城区新建两座高速互通

口。

?

在赛江组团大盘新建一处福宁高速福安连接线互通口,通过赛岐大桥接至赛江组团。

2. 104国道

? 104国道老城区段改线。城东由绕城公路、城西由坂中富春大道景观路绕

过老城区。

? 104国道除城区外其他路段按国家二级公路标准控制建设,拓宽取直,保

持线形顺畅。

3. 公路客货站

? 重点建设三个客运站:福安客运站、甘棠客运站、湾坞客运站。 ? 在白马组团湾坞片设市际长途客运站。

?

保留老城货运站,新建湾坞物流园区,面积约47公顷,以适应铁路、公路和水运的货物中转流通。

第五十六条 水路与港口布局规划

1. 赛江水道为内河三级航道,建设赛江港区和白马港区。

2. 赛江港区包括赛岐码头和甘棠码头,其中赛岐码头为以近距离货物运输为主,甘棠码头主要为修造船舶业服务。

3. 白马港区为闽东物流中心和外贸物资出口港,在湾坞建设5000-10000吨的石油、矿石等专业码头,改造下白石码头。

八、城市道路系统规划

第五十七条 规划原则

1. 建设城市快速通畅的道路网系统及完善的交通组织设施,各功能道路相互协调。 2. 道路选线考虑地形限制,走向顺应地形,在保证线型顺畅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道路建设的土方量。

3. 遵循城市设计的原则,城市道路系统应充分体现福安市坐山拥水的城市特色。 4. 考虑道路网与道路附属设施建设之间的相互结合。

第五十八条 规划目标

1. 建立与城市布局和土地利用相适应的,功能明确、布局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络系统。

2. 逐步建设与城市交通发展相适应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3. 建设完善的城市静态交通系统,加强停车场、加油站、广场等道路附属设施的建设。

第五十九条 城市组团间道路交通规划:以福宁高速公路福安连接线、104国道、疏港公路

和沿江公路构成组团间交通干道。

第六十条 城市组团内道路交通规划

1. 总体布局结构

? 老城区组团:以城东的绕城公路和城西的富春大道作为主要过境道路;内

部以“三纵三横”的主干道构成城市交通主骨架。

? 赛江组团:建设跨江桥梁甘棠大桥,连接福宁高速福安连接线大盘互通口;

甘棠片以“两纵三横”主干路构成城市主干网,赛岐片以“两横一纵” 字形主干路构成城市主干网。

? 白马组团:白马组团湾坞片以“十”字形主干路构成城市交通主干骨架。

?

各组团除汽车客运站集中配建停车场外,市区大型公共建筑、集散广场以及单位内部分散安排公用或专用停车场。

2. 城市主干路

? 老城区组团“三纵”——新华北路-湖滨路,富春大道,新华南路,“三横”

——新华中路-福新路,栖云路-中兴路-穿山路,察阳路-解放路-鹤山路。道路红线宽度20米-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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