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影响及依据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影响及依据更新完毕开始阅读f6809c424028915f814dc23f

中共XX市纪委警告处分执行告知

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被处分人档案,将存档情况反馈纪检机关。③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②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主要依据: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41、42、43条;②《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第1条;③《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9号)第28条。

中共XX市纪委严重警告处分执行告知

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将存档情况反馈纪检机关。③受处分当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②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处分的,确定为不称职;因其他错误受处分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等次)。③处分当年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主要依据: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2、41、42、43条;②《关于受党纪处分

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第2条;③《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19、26条;④《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第1条第4项;⑤《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9号)第28条。

中共XX市纪委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执行告知

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并按规定调整党内外职务和变更工资,将存档、职务、工资变更等办理情况反馈纪检机关。③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②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次年按新任职务参加考核并确定等次(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按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等次)。③处分当年和不定等次的年度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④受处分当年按规定降低一个(含一个)以上职务层次和级别工资(同时受行政撤职处分的,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

主要依据: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41、42、43条;②《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第3条;③《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19、26条;④《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第1条第4项;⑤《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第1条第4项;⑥《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9号)第28条。

中共XX市纪委留党察看处分执行告知

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并按规定调整党内外职务和变更工资,将存档、职务、工资变更等办理情况反馈纪检机关。③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党外职务应当撤销。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②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可以申请恢复党员权利。③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和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若同时受党纪政纪处分按影响较重的处分确定等次)。④处分当年和不定等次的年度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⑤受处分当年按规定降低一个(含一个)以上职务层次和级别工资(同时受行政撤职处分的,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

主要依据: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4、41、42、43条;②《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第4条;③《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19、26条;④《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第1条第4项;⑤《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第1条第4项;⑥《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9号)第28条。

中共XX市纪委开除党籍处分执行告知

处分执行:①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基层党组织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将处分决定送达本人,并将《执行情况报告表》反馈纪检机关。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处分决定存入本人档案;未开除公职的,按规定调整党内外职务和变更工资;将存档及职务、工资变更等办理情况应反馈纪检机关。③未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结果由被处分人所在单位书面报告纪检机关。④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由纪检机关收缴或者责令退赔。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由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处分影响:①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②未开除公职的,受处分当年参加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受处分后第二年和第三年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③未开除公职的,处分当年和不定等次的年度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不计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④未判处刑罚或开除公职的,受处分当年工资按新任职级确定(降低两个以上职务层次,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相应降低两个级别)。

主要依据: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41、42、43条;②《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第5条;③《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第19、26条;④《关于公务员纪律惩戒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9号)第1条第4项、第3条;⑤《关于公务员受处分工资待遇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05号)第1条第4项;⑥《湖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鄂组发[2012]9号)第28条。

XX市监察局警告处分执行告知

处分执行:①监察机关应将处分决定送达有关单位、人员。委托有关单位送达的,有关单位应将《送达回证》反馈监察机关。②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在规定的范围宣布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报监察机关。③被处分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应自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处分决定存入被处分人档案,并将存档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