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11博创造价员培训课件建筑面积篇 - 图文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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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第一节 总则

一、 建筑面积计算的沿革

1、20世纪70年代学习前苏联做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订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2、1982年国家经委基本建设办公室(82)经基设字58号印发《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3、1995年建设部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中含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4、为适应建筑市场发展需要,充分反映新结构、新技术对建筑面积计算的影响,考虑建筑面积计算的习惯和国际通用做法,并与《住宅设计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相协调特制订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厂房、仓库、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地铁车站等。

三、作用

1、建筑工程量的主要指标 2、计算单方造价的依据

3、统计部门发布建筑面积的标准口径。

第二节 术语

1. 层高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规范所称“高度”是指单层房屋室内设计地面至屋面板板面 (或结构找坡顶的板面最低处) 的垂直距离。 2.自然层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包括层高不低于2?2m的半地下室、架空层。

3.架空层

建筑物深基础或坡地建筑吊脚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间。

仅有结构柱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式空间,如框架结构房屋底层柱子支撑,无外围护结构,供休闲或停车用开敞空间属于架空层。

4.走廊

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间(住宅套内叫过道,住宅套外叫走廊)。 5.挑廊

挑出建筑物外墙的水平交通空间。 6.檐廊

设置在建筑物底层的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间。 7.回廊

在建筑物门厅、大厅内设置在二层或二层以上围绕大厅空间的回形走廊。

8.门斗

在建筑物出入口设置的起分隔、挡风、御寒等作用的建筑过渡空间。 9.建筑物通道

为道路穿过建筑物而设置的建筑空间。

10.架空走廊

建筑物与建筑物之间,在二层或二层以上专门为水平交通设置的走廊。

11.勒脚

建筑物的外墙与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触部位墙体的加厚部分。

12.围护结构

围合建筑空间四周的墙体、门窗等。 13.围护性幕墙

直接作为外墻起围护作用的幕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