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国有企业改革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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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战略投资者或产权受让方。包括其自身实业、对企业发展的战略规划、职工接受程度等。

9.其他可能存在稳定风险的事项。 (三)风险评估的内容。

1.合法性评估: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有关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规定。

2.合理性评估:是否符合企业未来发展需要和职工的长期利益;是否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是否符合社会、企业和职工的承受能力;是否可能引起不同利益群体的攀比。

3.可行性评估: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改革和发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是否在可承受的范围内;领导班子和各级负责人是否得力;职工群众是否接受和支持;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和连续性。

4.可控性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隐患;是否存在连带风险和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风险监控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四、实施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一)制订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小组。

责任主体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实施重大改革事项的必要环节,在实施前制订科学、规范、详细、可操作的

风险评估方案,吸收企业、企业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成立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的实施。

(二)掌握有关情况,识别风险来源。

责任主体要全面掌握评估事项的基本情况,并通过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形式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维稳、信访等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因地因企制宜,分类指导,找出可能引发不稳定的风险点。

(三)进行分析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责任主体要组织对风险来源进行认真分析预测。可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设定参考指标体系,对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对于改革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的概率、负面影响程度和可能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反应作出评估预测,形成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等级,提出对策建议,并制定相应的防范、化解和应急预案。

(四)确定风险等级。

事项风险可分为四个参考等级;

A级事项:当前风险总体可控,实施过程中潜在风险较低,不存在明显的个别矛盾。

B级事项:当前风险总体可控,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潜在风险,存在明显的个别矛盾。

C级事项:当前存在明确的社会稳定风险,如实施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问题。

D级事项:当前存在较大的社会稳定风险,如实施可能引发较大不稳定问题。

五、进行科学决策,制定应对方案

责任主体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决策前,应履行批准程序,听取企业所在地政府的意见,并协同有关部门制订风险应对预案,建立事前评估应对、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总结的全流程工作机制。

对当前风险可控,实施过程中潜在风险较低的A级事项可付诸实施。对当前风险可控,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潜在风险的B级事项,可付诸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密切关注并尽量化解潜在风险,做好预案。对当前存在一定社会稳定风险,如实施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问题的C级事项,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消除风险的具体措施,待不稳定风险消除后方可实施。对风险较大,短期内无法消除的D级事项,应暂缓实施,并考虑修改实施方案。

六、加强组织领导,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及其所出资企业要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肩负起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责任。要结合地区和企业实际,研究制订国有企业改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措施和方案,

并认真严格落实。对未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未根据风险评估报告相应落实防范和化解措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职工合法权益受损,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有关责任主体要承担相应责任。

国务院国资委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企业 改革 风险评估 通知

抄送:委领导,有关处(室、部),存档(2)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2010年1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