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测的收费依据及标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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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测的收费依据及标准

撰写时间: 2009-11-12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河北县省环境保护局文件

冀环 [1996] 95号

转发河北县省物价局关于修订环境监测

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的通知

各市、县环境保护局(办)、省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省环境辐射研究监测中心:

现将河北县省物价局《关于修订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冀价函[1996]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修订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

河北县省物价局

冀价函[1996]64号

关于修订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

省环保局:

《关于修订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冀环函 [1994]113号)悉。经审核,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将“环境监测站专业服务收费”更名为“环境监测收费”。

二、环境监测收费的具体项目及标准按《河北县省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附后)执行。 三、请通知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局换领《河北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收费收据。收费的财务管理应按《河北县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河北县省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自1996年7月1日起执行。省环保局、物价局、财政厅冀环[1990]6号文附发的《河北县省环境监测站专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附件:河北县省环境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九九六年二月十六日 主题词:环保 收费 函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审计厅、物价检查所、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

主办:收费管理一处 电话:3134155 (共印170份) 省物价局冀价函[1996]64号文附件:

(二)河北县省环境监测收费项目及标准

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样 品 采 集 水样 土样、生物、固体样 土样 环境大气 干(湿)式消解 萃取分离、过滤 浓缩、水浴蒸干 D-K浓缩 蒸溜、回流 水浴曝气(吹气分离) 索氏回流 溶剂浸取、解吸 稀释度试验 固体样品加工 气体样品制备 培养基制备 含水率测定 样次 点次 剖面 样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20 10 40 15 20 15 15 20 18 20 40 12 15 10 8 15 20 样 品 前 处 理

项目 水 样 测 试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水温 pH值 电导 色度 酸度 混浊度 臭和味 肉眼可见物 总硬度 总碱度 透明度 矿化度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1 5 5 3 12 10 3 3 8 10 8 20 均为常规方法测 试

分 析 可溶性磷酸盐 总磷 氨氮 硝酸盐氮 总氮 亚硝酸盐氮 总溶解性固体 总残渣 悬浮物 DO CODcr 高锰酸盐指数 BOD5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22 22 15 22 20 20 20 25 20 10 20 15 10

项目 水 样 测 试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元) 备注 油类 硫酸盐 硫化物 氯化物 氰化物 砷化物 氟化物 挥发酚 硅酸盐 有机汞 无机汞 细菌总数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项次 22 22 16 20 20 22 20 20 20 30 25 25 均为常规方法测 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