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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消防局文件

宁公消[2010]15号

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防火处、各区(县)消防大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和《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市局研究确定中共江苏省委等172家单位为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单位均实行属地管理。今年,下交原市管37家单位为区县列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上调原区管8家单位为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新增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6家,撤销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家(名单附后)。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工作,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认真对照《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和《南京市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暂行)》(见附件6),及时对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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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符合界定标准的必须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不得遗漏。同时,各大队要根据省局2008年1号文件要求,做好辖区内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级管理,明确公安派出所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以各区(县)公安分局的名义发文公告。

防火处及各大队要按照分工和权限,依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认真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职责。同时,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宁公发[2009]219号)要求,各大队应指导派出所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并对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由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省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民人身、财产及公共财产的安全。

各大队要在3月10日前完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工作,并将新调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报防火处监督科防火错时邮箱。

附件:1.调整后的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2.新增的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3.上调的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4.下交的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5.撤销的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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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防火工作 调整 重点单位 通知 抄送:本局领导,存档。

(共印30份)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 2010年2月26日印发 承办人:孙文剑 校对:曹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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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调整后的市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北京西路70号 消防安全责任人 吴 华 马邦勤 杜宁一 罗有康 黄文江 沙新明 李宗贤 林 晓 崔阳景 王 琦 许洪祥 卜 宇 周 莉 周 莉 周 莉 周 莉 周 莉 周 莉 陈 炜 陈 炜 周建民 戴长顺 戴长顺 备 注 1. 中共江苏省委 2. 江苏省人民政府 北京西路68号 3.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山北路32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苏省委员4. 北京西路68-1号 会 5. 江苏省公安厅 扬州路1号 6. 中共南京市委 北京东路41号 7. 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东路41号 8.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北京东路41号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南京市委员9. 北京东路43号 会 10. 南京人民大会堂管理处 长江路264号 11. 新华日报报业集团 管家桥65号 12. 南京日报报业集团 龙蟠路223号 13.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北京东路4号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南影厂14. 锁金村8号 片区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广播传15. 北京东路3号 媒中心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省广播中山东路西祠堂巷816. 电台 号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电视塔草场门石头城11817. 公司 号 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集团)江苏科草场门石头城11818. 学宫 号 19.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广电大厦 白下路358号 20. 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演播中心 龙蟠路338号 21. 南京图书馆 中山东路189号 22. 南京大学汉口路校区 汉口路22号 23.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 仙林大学城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