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学简答题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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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简述市场经济调整下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意义。答:市场经济是一种效率型经济,可以使社会经济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这也是市场为人们称道的原因。然而,市场经济也存在种种缺陷,其中之一就是市场的分配机制必然拉大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出现分配不公,甚至使一部分人最终在经济上陷入贫困。市场分配承认个人对财产的占有和劳动者个人天赋与能力的差别,,市场分配机制所形成的收入差距保持在一定限度内是合理的,也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率,但一旦超过合理的限度,则是社会所不能接受的,反过来也不利于经济效率的提高。市场经济下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具有“内在稳定器”的作用。由于社会保障的各个方面都是制度化的,社会保障的收支(特别是支出)便与财政收支以及国民经济的运行构成某种函数关系。基于这种联系,社会保障支出随经济周期而发生的反向变化,可能弱化经济周期的波幅。经济学家津津乐道社会保障支出的“内在稳定器”作用,即在繁荣的年代,失业准备基金不但增长,而且还对过多的支出施加稳定性的压力;私人保险市场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私人保险市场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会导致私人保险市场失灵。(2)私人保险无法解决个人储蓄不足以及 “免费搭车”的问题。(3)私人保险市场难以抗御系统性风险。 (4)私人保险市场无法进行有目的的收入再分配。

3.简述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传统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实施社会保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这是因为,社会保障同人民成为社会的主人在本质上是完全统一的。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述社会总产品的分配问题时,特别强调要在最终进行个人分配之前,扣除一部分社会产品,用来满足社会的保健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者的需要,他在这里说的实际上就是社会保障。我国在建国伊始就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险制度是依据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建立起来的,所以过去又称作劳动保险制度。(2)改革开放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各项改革都尖锐地触及社会保障问题。“铁饭碗”被打破,下岗、失业和离退休人员在增多,人口老龄化趋势在加快,居民收入差距在拉大,公费医疗的浪费与低效等等。总之,经济改革的深化,把建立一个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急切地推上改革的日程。改革开放以后,针对原有社会保险制度的弊端和局限性,国家在社会保险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和创建工作,形成了目前以养老、失业、医疗三大保险为基本项目,以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为辅助的项目社会保险体系。

5.试述财政补贴的性质和分类。答:(1)财政补贴的性质作为一种转移性支出,财政补贴支出同社会保障支出有很多相似性。从政府角度看,无论是以补贴形式还是以社会保障形式拨付支出,都不能换回任何东西,支付都是无偿的。从领取补贴者角度看,无论以什么名目得到政府的补贴,都意味着实际收入的增加,因而经济状况都较前有所改善。例如,价格补贴含有粮棉油价格补贴、平抑物价等补贴、肉食价格补贴和其他价格补贴。补贴的列收列支方法,各国有所不同。大多数国家直接将补贴全部列为财政支出,我国的价格补贴已经列收列支,而企业亏损补贴一向是作冲减收入处理,也不列支出,这样就使财政收支都减少了一块。除了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以外,政府还提供某些专项补贴、财政贴息,还有税收支出实际上也是一种财政补贴形式。(2)财政补贴的分类政府财政统计中的财政补贴项目是一种会计分类,不具有很强的经济分析意义。因此,理论界对于财政补贴还有若干其他分类:从补贴同社会经济运行过程的关系来看,可以区分出生产环节补贴、流通环节补贴和消费环节补贴;从政府是否明确地安排支出来分,补贴可有明补与暗补之

分;从补贴资金的接受主体来做区分,可有企业补贴和居民补贴两类;从补贴对经济活动的影响来看,可分为对生产的补贴和对消费的补贴;从补贴是否与具体的购买活动相联系来分析,又有实物补贴与现金补贴。

6.试述财政补贴经济影响的机理。答:财政补贴经济影响的机理分析(1)财政补贴可以改变需求结构财政补贴在各国都被当作一种重要的调节经济手段,之所以有这种作用,是因为它可以改变相对价格结构,而且首先是可以改变需求结构。

人们的需求客观上有一个结构,决定这个结构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人们所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种类;二是各种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一般说来,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越低,需求越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越高,需求越小。(2)财政补贴还可以改变供给结构财政补贴可以改变供给结构的作用,是通过改变企业购进的产品价格(供给价格或销售价格加补贴),从而改变企业盈利水平发生的。这种财政补贴对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升级的显著作用,已经为人们所共识,并且得到广泛的应用。(3)将外部效应内在化。对科学研究的补贴就是矫正外部效应的一个典型例证。(4)财政补贴运用的限度。总体来看,财政补贴既然有调整需求结构和供给结构的作用,;搞清这个道理,有必要对左右国民经济运行的因素及诸因素的主从地位和相互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任何一个国民经济的实际运行都是由一套稳定的经济制度(财产制度、价格制度、收入分配制度、财政收支制度等)所规定的运行机制和一套灵活的调节手段体系共同发挥作用的综合结果。从主导方面说,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主要是依赖既定的经济制度及运行机制的有规律的自动作用,它保证了社会经济能够实现自己的主要社会目标。财政补贴规模急剧增大和补贴范围急剧扩展的现象,反映出的本质是经济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和不合理,因而扭转财政补贴过多局面的根本出路在于变革经济体制。7. 试述财政补贴的经济效应。答:财政补贴的经济效应(1)财政补贴的首要意义在于有效地贯彻国家的经济政策。财政补贴的对象可以是国有企业,可以是集体企业甚至是私人企业,也可以是城乡居民,但(2)财政补贴可以以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金,扩充财政资金的经济效应。(3)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产业升级。产(4)消除“排挤效应”。(5)对社会经济发挥稳定效应。值得一提的是,在2003年的SARS危机中,为了稳定市场,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交通业、餐饮业、旅店业等受严重冲击的行业进行了相应的补贴和优惠政策。从效果来看,这些措施对保持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8.试述我国财政补贴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思路。答:(1)从制度创新入手,提高财政补贴支出效益。(2)改变农业补贴方式。(3)取消绝大部分工业企业亏损补贴。 4)改革公用事业补贴。5)增加财政对科研费用的补贴,调动企业研究开发的积极性。6)运用财政补贴,加强环境保护。(7)运用财政补贴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的加速发展。

8.试述税收支出概念以及提出这一概念的意义。答: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随着税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我国对税收优惠措施的运用越来越广泛,国家以税收优惠形式提供的财政补助的数额与日俱增。但是,随着税收优惠措施的广泛运用,税收优惠失控问题愈发突出此后,西方各国在官方文件中相继引进了这一概念,并利用国家预算对税收支出加以控制,使之不断完善。当然,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税收支出概念的表达方式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如美国和前联邦德国)从税收收入的损失这一角度出发,把税收支出定义为:联邦税法条款所允许的从毛收入中不予计列、豁免、扣除、特别抵免、优惠税率、纳税义务延期等而形成的收入损失;有的国家则强调以是否减轻了纳税人的税负来定义税收支出,如法国将税收支出定义为:税收制度的任何立法或行政措施所规定的优惠项目,只要减少了国家的税收收入,并减轻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与法国税法一般原则所规定的税负相比),

就可以视其为税收支出。而有的国家则从与直接支出相比较的角度来下定义,如澳大利亚把税收支出定义为:原则上可以由直接支出代替的那些特殊的税收立法。所有这些定义的共同点是:税收支出是与“正规”的、“标准”的、“基础”的或“一般可接受”的税制结构的背离。综观世界各国对税收支出的界定可以看出,税收支出无非是以特殊的法律条款规定的、给予特定类型的活动或纳税人以各种税收优惠待遇而形成的收入损失或放弃的收入。可见,税收支出是政府的一种间接性支出,属于财政补贴性支出。

9.如何控制税收支出?答:如何对税收支出进行预算控制?综观世界各个国家的实践,尽管做法不一,但仍可归纳为三种类型,即非制度化的临时监督与控制、建造统一的税收支出账户以及临时性与制度化相结合的控制方法。所谓税收支出的非制度化的临时监督与控制,系指政府在实施某项政策过程中,只是在解决某一特殊问题时,才利用税收支出并对此加以管理控制。例之所以要编制统一的税收支出账户,主要出于以下三个原因:(1)税收支出是政府实施其各项政策的手段之一,应该像政府通过直接支出所提供的各种补助一样,赋予同样的估价和控制程序;(2)有了统一的税收支出账户,政府就能以相同的预算方法来衡量直接支出和税收支出的成本,就能据此比较各种政府干预措施(如直接支出、税收支出、规章制度等)在实现不同政策目标过程中的效率高低,择其最优者;(3)如果轻易地用直接支出取代税收支出,政府的直接支出项目和数额将明显扩大和增加,对政府的开支范围和规模就难以控制,因此对税收支出也要加强预算控制。为了实现我国税收支出的预算控制,我们目前亟待完成的工作是研究分析现行税收法规,对各种税收优惠项目进行归类,形成与预算支出项目的对照关系。(1)对现行税法条款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将那些出于优惠目的而制定的可能减少税收收入的法令条款开列出来。(2)在此基础上,划分确定出正规的税制结构,进而确定税收支出的范围和内容。在我国,全部的税收减免大致可分为三类,即固定普遍性减免、补贴照顾性减免和经济调节性减免。固定普遍性减免虽然在我国也包括在所谓的“减免税”中,但它不能算做税收支出,因为它基本上属于“正规税制结构”,如“免税额”。(3)对认定为税收支出的各种减免项目进行归

1.试分析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变化的趋势。答:(一)总体评估

我国财政收入随着经济的不断增长而增长,从总体上说,增长势头良好,年均增速:“六五”时期为11.6%,“七五”时期为7.9%,“八五”时期为16.3%,“九五时期”为16.5%,“十五”期间为18.7%。就财政收入本身而言,各年的增速虽然是波折的,但增长速度不算慢。然而相对于GDP的增长而言,则呈现明显不同的两个阶段:1995年以前表现为不断下降的趋势;从1996年开始回升,并从1998年表现为快速回升的趋势。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的变化趋势同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的变化趋势一样,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这一比重也是很高的,1978年仍占31.2%。但实施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则逐年下降,至1995年下降为10.67%,17年间每年下降1个多百分点;1996年回升为10.4%,到2005年上升为17.3%,10年间上升了6.9个百分点。根据以上情况,从政策面来判断,这一时期尽管当通货膨胀严重的年份也曾提出过紧缩政策,但从整体上说是实行扩张性财政政策,表现为对企业减税让利,对居民提高收入水平,我国改革开放后,财政支出占GDP的比重多年呈逐年下降趋势,直到“九五”时期才崭露头角,开始回升,是走过一个类似“U”字形的途径。应当看到,这种增长形势是在经济增长率下滑、物价低迷的条件下实现的,可以说是我国财政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性突破。同过去多年财政收支增长缓慢时期对比而言,它的历史性意义在于,说明只有具备适度财政支出的规模,才能使国家财政解脱左支右绌的“困境”,提供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的较大空间,才能

确立财政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应有地位,充分发挥财政在市场经济下应有的职能,也才能在当前形势下拉动社会需求,推动经济增长,并带来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进一步分析可见,近年财政支出的增长是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的大幅增长;二是来自靠增发国债为支撑的财政赤字的增加。于生产性支出,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保持了适度的经济增长率,而且为经济持续增长培育了自主性增长动力,从而也为通过加强征管使税收快速增长提供了经济基础。税收增长和增发国债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两个车轮,二者共同支撑了财政支出的增长,其中前3年增发国债在其中起了特别重要的作用。而财政支出的增长又为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效益提供了较大的空间:增发国债保证了公共投资支出的增长,税收增长则保证了重点公共支出的增长。因此,财政收入和国债的增长带来财政支出的增长,财政支出增长支持了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又为财政收入增长和国债增长提供了经济基础,形成良性循环。

2.试分析和评估我国当前财政收入规模水平。答:评估一个国家财政收入规模的高低如同评估财政支出规模一样,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规模取决于政治、经济、社会以及各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特殊国情等多种因素,这就是为什么各国的财政收入规模水平各不相同,而且差距很大,所以没有一种统一的和绝对的标准,也不可能有一种精确的模型来测算每个国家的财政收入规模的合理水平。一般的分析方法只能是采取同本国自身的纵向比较和同外国的横向比较的方法,分析财政收入规模的发展趋势,作为合理确定财政收入规模的参考值,最终仍然需要根据本国的国情通过政治程序来确定。首先,分析预算内的财政收入规模目前已达到的水平。其次,分析政府收入(包括预算外)规模水平。我国2000年全部政府收入已达18 586.8亿元,占GDP的比重已达20.8%,其中预算内占15%,预算外收入占5.8%。如果再就企业亏损补贴调整为列收列支,则预算内占GDP 的比重为16.7%,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达22.5%。此外,还要将没有统计数字的制度外收入这个因素考虑在内,因为制度外收入也归政府部门使用,并构成企业和居民的负担。如果根据我国全部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来判断,实际上已经接近我国计划经济时期财政收入规模的水平,也接近财政收入规模比较低的发达国家美国的水平,已经高出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可以判断,我国财政收入规模虽然仍存在继续提高的余地,但结合全部政府收入规模来考察,则继续提高的空间已经不大。因此,思考和研究符合我国实际的合理财政收入规模水平,已经提到战略性安排的议事日程。

3.试述合理调节财政收入规模的基本思路。答:合理调节财政收入规模的基本思路包括以下几点:(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仍需适当增大国家财力,健全国家财政。我国改革开放后经过20多年的经济建设和经济改革,已经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和第二步目标,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为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完成本世纪头二十年的主要任务,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方面筹集建设资金,加大投入,而其中科教兴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农村发展、推进西部大开发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等各方面,又必然要求加大政府的投入,因而近期内继续适度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仍然是必要的。

(2)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合理调节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中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坚持实行政企分开,将政府不该办的或者市场能够办的事情交给市场来办,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行政审批制度走向制度化和规范化。因此,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思考,我国的财政收入规模不宜过大,目前过快的提升速度应适当加以调节,使财政收入规模控制在适当的空间。

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简要地

说,就是凡是市场能做而且可以做好的事情,都交给市场去做。逐。

(3)调节财政收入规模的关键在于调节财政收入增长弹性和增长边际倾向。财政收入规模是以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表示的,而每年的财政收入规模是由财政收入增长弹性和增长边际倾向决定的。我国财政收入增长弹性和增长边际倾向的变化是不规则、不稳定的。(4)坚决取缔乱收费,继续税费改革,控制预算外收入增长。根据2000年数据计算,可计算的预算外收入占全部政府收入的32.3%,占财政收入的38.8%,对预算外资金,一是要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纳入预算控制之内,二是继续进行税费改革,将可以规范为税收的收费纳入预算内。还要继续清理整顿没有确实统计数字的制度外收入,增加税基,保证税收的合理增长。(5)对现行税制和税收政策继续有增有减的结构性调整。预算内财政收入主要来自税收收入,(6)兼顾“以收定支”和“以支定收”方针,规范政府与市场关系,确定财政收入规模的合理区间。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的一个核心问题是要合理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样就需要先调整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财政支出规模,而后再确定税收的负担水平;当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之后,税收收入规模又反过来制约财政支出规模。从总体上看,我国长远的经济发展战略目前又处于奔向全面小康的快速发展时期,因而我国财政收入规模适当高于发展中国家的平均水平是必要和可能的,但又不应高出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水平(如1978年的31.2%)和发达国家较低水平的国家美国的水平,如加入社会保障收入为 35%左右。由此判断,我国财政收入规模可定为30%上下的区间为宜,如果加入社会保障收入则最高不宜超过35%。

4.为什么说经济发展水平和技术进步对财政收入规模起决定作用?答:财政收入规模大小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是由经济、政治、社会以及历史文化传统等多种因素综合决定的,但从根本上说,首先还是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和影响。这经济发展水平反映一个国家的社会产品的丰富程度和经济效益的高低。经济发展水平高,社会产品就比较丰富而且其净值——国民生产总值就多,一般来说,则该国的财政收入总额较大,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也较高。当然,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规模还受其他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但有一点是清楚的,就是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表现为基础性的制约,两者之间存在源与流、根与叶的关系,源远则流长,根深则叶茂。

生产技术水平也是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重要因素,但生产技术水平是内含于经济发展水平之中的,因为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总是与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较高的经济发展水平往往是以较高的生产技术水平为支柱。因此,对生产技术水平制约财政收入规模的分析,事实上是对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财政收入规模的研究的深化。简因此,促进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是增加财政收入的首要的有效途径,在我国更是如此。

5.如何判断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分配体制和分配格局变化对财政收入增长趋势的影响?答:政府的分配政策和分配体制是制约财政收入规模的重要因素。经济决定财政,财政收入规模的大小归根结底受生产发展水平的制约,这是财政学的一个基本观点。我国改革开放初期,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出现逐年下滑的趋势,直接导因是经济转轨过程中GDP分配格局的急剧变化。GDP分配格局变化的原因是复杂的,是国民经济运行中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首先是经济体制转轨的必然结果。分但在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在改革初期,对这个分配政策的贯彻不是十分有力。居民收入可分为两部分:一是制度内收入或称正常收入,主要是工资、奖金、经营收入和财产收入,这部分收入特别是工资收入还处于相对平均状态;二是制度外收入,即所谓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这部分收入的特征是透明度差,通过哪些渠道,采取哪些形式,比重有多大,情况是若明若暗。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经济体制改革

中调整分配政策和分配体制是必需的,但必须有缜密的整体设计,并要考虑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改革伊始以至于以后多年来对分配政策和分配体制的调整缺乏有序性,存在过急过度的弊病,削弱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造成资金分散与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严重矛盾。因此,从1993年开始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整顿市场秩序、调整分配格局、适当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是当时深化改革中应有的课题

。6.如何分析价格与财政收入的关系?答:财政收入是一定量的货币收入,它是在一定的价格体系下形成的,又是按一定时点的现价计算的,所以由价格变动引起的GDP分配的变化也是影响财政收入增减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针对我国曾一度出现物价上涨幅度较大的情况,学术界曾讨论财政收入的“虚增”或名义增长而实际负增长的问题,它实际上就是指由物价上涨导致的财政收入的“贬值”现象。

价格变动对财政收入的影响,首先表现在价格总水平升降的影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总水平一般呈上升趋势,一定范围内的上涨是正常现象,持续地、大幅度地上涨就是通货膨胀,近年我国也出现物价持续下降的情况。随着价格总水平的上升而财政收入同比例地增长,则表现为财政收入的“虚增”,即名义增长而实际并无增长。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价格分配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可能出现各种不同的情况。我国物价对财政收入的影响突出地表现在通货膨胀时期,近年物价下跌则成为制约财政收入增长的一个因素。在分析中,可以通过GDP的平减价格指数消除价格对财政收入的影响,求出实际财政收入增长率并与名义财政收入增长率对比。价格总水平的变动往往是和产品比价的变动同时发生的,而产品比价关系变动以另一种形式影响财政收入。产品比价关系变动之所以会影响财政收入缘于两个原因:一是产品比价变动会引起货币收入在企业、部门和个人各经济主体之间的转移,形成GDP的再分配,使财源分布结构发生变化;二是财政收入在企业、部门和个人之间的分布呈非均衡状态,或者说,各经济主体上缴财政的税收比例是不同的;这样一来,当产品比价变化导致财源分布结构改变时,相关企业、部门和个人上缴的税收就会有增有减,而增减的综合结果就是对财政收入的最终影响。

7.试述收费不同于税收的特殊作用。答:首先是收取使用费在弥补市场失灵方面,如矫正私人物品的外部效应上有特殊的作用。比如:假定某一工厂对周围的环境带来污染而又没有采取治理措施,那么,它的私人成本将小于社会成本,获取额外利润,政府使用费可以定在等于甚至高于额外利润水平上,则可以运用经济手段迫使企业治理污染,或者政府运用这笔使用费来治理污染。其次是收取使用费有利于提高公共物品的配置效率。使用费遵循的是受益原则,谁受益谁支付,合情合理,同时吸收了价格机制的优点,至少要支付相当于成本水平的使用费,显示了提供特殊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信息,有利于避免公共物品的过度需求,提高公共物品的配置效率。那么,当某一项收入既可以采取税收形式也可以采取收费形式时,如何合理选择呢?这可以根据政策目标和效率原则进行抉择。比如:如果公路使用费不是在全国统一征收,即有的公路收取使用费,有的公路不收取使用费,就会产生车主选择不收费的公路,甚至绕道而行,在这种情况下,则选择征收燃油税更有效率;如果财政收入奉行受益原则,则选择使用费更为公平,如果奉行支付能力原则,则选择燃油税更为公平;如果为了防止诱发滥收费现象,无疑,多采取税收形式更为恰当,等等。

8.试述我国预算外资金的现状及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措施。答:(一)预算外资金现状我国建国之初实行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体制。进入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后,为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开始把原来预算内的一部分收入放到预算外管理,国家财政资金开始分为预算内和预算外两部分,这才形成预算外资金这个特殊范畴。十年动

乱时期,预算外资金迅速膨胀,1976年已相当于预算内收入的35.5%。随着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加强对与暗算外资金的管理,预算外资金已经纳入预算管理的轨道。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997年以后预算外资金收入项目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入、乡镇自筹统筹资金、国有企业和主管部门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中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2005年占全部预算外资金收入的69.6%。预算外资金主要用于基本建设支出、城市维护费支出、行政事业费支出、乡镇自筹统筹支出、专项支出和其他支出,其中行政事业费2005年占72.9%。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自筹统筹资金和支出将不再存在。我国预算外收支增长变化情况参见教材第208页表7-6。 (二)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措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重新界定预算外资金的性质和范围。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2)部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3)严格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规模。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设立收费(基金)项目,不得越权收费和建立基金,否则按乱收费行为处理。(4)建立预算外资金收支预决算制度。 (5)严格规定了预算外资金的使用范围:办理控购审批手续。

1.简述税收的“三性”。答:税收的“三性”是指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形式特征,不同时具备“三性”的财政收入就不是税收。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常采用颁布法令方式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在对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中,存在着两种权力:所有者权力和国家政治权力。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税收的这种无偿性同国家债务所具有的偿还性是不同的。但必须指出,税收无偿性与税收强制性一样,也不是绝对的。因为针对具体的纳税人来说,纳税后并未获得任何报酬,从这个意义上说,税收是不具有偿还性或返还性的。但若从财政活动的整体来考察,税收的无偿性与财政支出的无偿性是并存的,这里又反映出有偿性的一面。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征税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以及统一的比例或数额,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税收的“三性”可集中概括为税收的权威性,维护和强化税收的权威性是我国当前税收征管中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税收的作用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扩大,税收工作在经济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税收制度经过一系列改革已步入新的轨道,税收作为一个经济范畴和经济运行机制中不可缺少的经济手段已开始深入人心,为社会各阶层所熟悉和关注。从根本上说,税收的权威性源于国家政权的权威性。

2.简述税收的分类。答:现代国家的税制一般都由多个税种组成,各税种之间既互相区别又密切相关,依照一定的标准将各税种分别归类,是研究和建设税制的重要前提。一般来说,有下面五种分类方法。(1)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税收分类的标准和方法很多,但根据课税对象的性质所进行的分类,始终是各国常用的主要分类方法,也是最能反映现代税制结构的分类方法。按照课税对象的性质可将各税种分为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三大类。所 (2)直接税与间接税将税收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做法由来已久。仅仅凭借理论预期断定哪些税可以转嫁,哪些税不能转嫁,并依此分别称为直接税或间接税,当然是不尽科学的。(3)从量税与从价税按照课税标准分类,可将税收划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4)价内税与价外税以税收与价格的关系为标准,可将税收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5)中央税与地方税与

前几种分类方法不同,中央税和地方税是按税种的隶属关系划分的。从理论上讲,税收的存在依据是国家的政治权力,因而任何税种都隶属于国家,也就是隶属于中央政府。把税收划分为中央税和地方税,并不意味着中央与地方具有同等的征税权力,而是由国家在政治和经济上实行分级管理体制所决定的。享税,其中中央税有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关税等,共享税有增值税、资源税、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等,地方税则是除此以外的其他所有税种。这一改革无疑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是我国税制的历史性进步。当然,当时的税种划分的某些做法是出于收入划分的需要。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化,对税种的划分及某些税种分享比例做必要的调整是不可避免的。

3.简述税收的效率类原则。答:效率类税收原则包括:(1)促进经济发展原则。促进经济发展原则涉及“税收中性”问题。简单地说,所谓税收中性是指在征税过程中不应或尽量减少对纳税人带来应纳税款之外的超额负担。下面将专门讨论税收中性问题,在此不再赘述。(2)征税费用最小化和确实简化原则。征税费用最小化和确实简化原则是税制本身的问题,所以又称为税收的制度原则。税收费用的最小化是指在征税既定税收收入的前提下,尽可能将征纳双方的征纳费用减少到最低限度。确实简化原则中的“确实”是指税制对纳税人、课征对象、税目、税率以及征管方式和纳税手续等税制要素,都要在税法和征管法上做出明确而清晰的规定。确实原则实际上也就是依法治税、有法可依的原则,纳税人依法纳税,防止偷漏;税务部门依法征税,防止以权谋私,贪赃枉法。“简化”是指税收的规章制度要简便易行。其实,税收费用最小化和确实简化原则,既是税收的制度原则,也是税收的效率原则。这个原则不仅纳税人可以减少纳税费用,税务部门也可以减少征税成本,也就是提高税收效率。

4.简述税收的公平类原则。答:公平类税收原则包括:(1)受益原则。受益原则是指各社会成员应按各自从政府提供公共物品中享用的利益来纳税,或者说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应按各社会成员享用的份额来承担。(2)能力原则。能力原则的问题在于如何确定支付能力的标准,也就是按什么标准来度量每个人的支付能力。关于度量标准,有客观说和主观说之分,客观说主张按个人的所得、财产和消费支出为标准,主观说主张以在享用公共物品时个人感受到的牺牲程度为标准。纵观世界各国税制,实际上都是以客观标准作为度量支付能力的标准,主观说难以度量,会演变为人为的标准,难以付诸实施。

5.简述税收中性和超额负担。答:税收效率涉及税收中性问题。所谓税收中性是指政府课税不扭曲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税收中性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只要国家征税就必然会对商品购买、劳动投入以及储蓄和投资等诸多方面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保持完全税收中性是不可能的。因此,提出税收中性原则的实践意义,在于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在这个前提下,掌握好税收超额负担的量和度,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税收机制与市场机制两者取得最优的结合。应当指出,体现税收的中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取消或忽视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一般是将增值税视为一种中性税收,我国1994年税制改革也体现了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中性和税收超额负担相关,市场的干预程度也较轻。 6.试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答: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规律包括:

(1)商品课税较易转嫁,所得课税一般不易转嫁。(2)供给弹性较大、需求弹性较小的商品课税较易转嫁,供给弹性较小、需求弹性较大的商品课税不易转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