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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收付)包括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 (1)支付工具:A、货币(currency); B、票据(note)(汇票为重点)。 (2)支付方式:A、汇付( Remittance ) ; B、托收(Collection); C、信用证( Letter of Credit )。

1、可选择货币种类:(1)买方国货币;(2)卖方国货币;(3)第三国货币。 2、货币的态势:(1)稳定的;(2)可自由兑换;(3)进口选下浮趋势;(4)出口选上浮趋势的。

3、支付方式(一)汇付(二)托收(三)信用证

汇付的当事人——以T/T,M/T为例收款人?A(债权人)payee⑥⑤④汇入行receiving bankpaying bankcorrespondent bank合同⑦③①②汇款人(债务人)remitter汇出行remitting bank ①电汇申请书 ②回单 ③电汇款通知 ④汇款通知 ⑤收据 ⑥付款 ⑦付讫借记

托收程序示意图?A出口人ADrawerConsignor/Principal?①进口人Payer②⑤⑦④③⑥托收行Remitting Bank代收行Collecting Bank 文案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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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收程序示意图的说明 ①合同规定采取托收方式②按期装运制作汇票及有关单据,填具托收委托书送银行③托收行将有关单据寄交代收行并说明委托书中的各项指示④代收行根据指示向进口人提示汇票⑤如为D/P即期进口人付款赎单,如为D/P远期,先办承兑到期赎单,如为D/A承兑取单,到期付款⑥代收行收款后通知托收行收妥转帐⑦托收行将货款交出口人信用证支付的一般程序?A?开证申请人A?(进口人)Applicant Opener AccounteeA①信用证受益人(出口人)Beneficiary②⑧Opening Bank,Paying Bank, DraweeBankIssuing Bank⑤④③⑥⑦ 付款行开证行通知行议付行Advising Bank,Notifying BankNegotiating Bank①合同规定支付方式为信用证

②进口人根据合同内容向当地某一银行申请开证并填写开证申请书 ③开证行开出信用证并寄交通知行 ④通知行核对印鉴后交给出口人

⑤出口人按信用证装船、制做单据送交议付行议付

⑥议付行审单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垫付货款给出口人并将汇票单据寄开证行或付款行 ⑦开证行或付款行审单后付款给议付行 ⑧开证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进口人付款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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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率对价格的影响 对外报价会受到汇率的影响,当合同货款的支付期较长时,就可能受到汇率变动的影响。 (一)在直接标价法的情况下,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关系是: 1、升水:远期汇率=即期汇率+升水 2、贴水:远期汇率=即期汇率 -贴水 3、平价:二者相等。

(二)利率低的国家的汇率会升水,利率高的国家的汇率会贴水。

(三)升水与贴水数值与即期汇率、两国的现行利率有直接关系。具体数值可以利用以下公式计算:

升水(贴水)值? 即期汇率?两国利率差?合同期12保险 海上运输货物风险包括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 (一)海上风险:又称海难(Perils of the sea),是指船舶或货物在海上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或随海上运输而发生的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Natural Calamities)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类不可抗拒的非一般自然力量所造成的灾害,例如恶劣气候、雷电、海啸、洪水、等。 ?2.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Fortuitous Accidents)是指由于偶然原因造成的损失,例如船舶搁浅、触礁、碰撞、爆炸等。

(二)外来风险 (Extraneous Risks)是由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包括一般和特殊外来风险。

1.一般外来风险:由一般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如,偷盗、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短量、渗漏等。

2.特殊外来风险: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法令、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例如战争、罢工、取货不到等。

海上运输货物风险不局限于海上所发生的风险。 费用和损失 (一) 海上损失 是指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费用。可分为海上损失(Marine

losses)、营救货物所支付的费用,还包括与海运相接的路上或内河运输所发生的其他损失(Other losses )和费用。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

1.全部损失(Total Loss ),简称全损,是指在运输过程中,整批货物或不可分割的一批货物的全部灭失或等价全部灭失。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2.部分损失(Parti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在运输途中遭受的损失或灭失。部分损失可以分成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二类。 (二)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G.A.),是指载货船只在航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发生了威胁到船、货和其他财产等方面共同安全的风险时,船方为了维护船舶、货物的共同安全,使航行得以完成,有意识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损失或支付的额外费用。例如船员不适于途中某地气候而生病,使船无法继续航行。 1)共同海损成立的必要条件

A、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凭主观臆测可能会有危险发生而采取措施或可以预测的常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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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所造成的损失都不能构成共同海损。

B、 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例如船搁浅。

C、 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船舶运营所应支付费用以外的费用。 D、所采取的救助措施必须是有意识的、合理的,牺牲具有特殊性。 E、共同海损所做的牺牲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抢救之后,船或货的全部或部分应该安全抵达目的港。

?共同海损的牺牲和费用是为了使船、货免于遭受损失而做出或支付的,因此,应该由船方、货方及运费方按解救共同危险最后结算的价值按比例分摊。这种分摊一般都称为共同海损分摊(G.A. Contribution)。

2) 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简称为P·A·)

是指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仅仅涉及到船或货单方面利益的损失。例如,由于触礁使船体部分撞坏,但船仍可航行。又如,由于暴风雨使海水入舱,机器设备严重锈蚀。海损仅涉及某一方面利益,因此,由损失方单独负责。 外来风险和损失 外来风险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的其他外来风险。可以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一般外来风险是指运输途中,由于偷窃、短量、购损、碰损、雨林、玷污等造成的风险。 特殊外来风险是指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政策法令、行政措施等特殊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与条款 一、 基本险别

(一)基本险别的承保责任范围 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1)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简写为F·P·A·)

①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②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发生搁浅、触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一件或数件货物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 ⑤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的危险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被抢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⑥运输工具遭受海难后,在遇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途中港、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产生的特别费用; ⑦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⑧运输契约中如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则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应由货方赔偿船方的损失。

(2)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简写为W·A·或W·P·A·) 除了负责上述平安险所承保的的各项保险责任以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 (3)一切险(All Risks,简写为A·R·) 除了上述水渍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或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基本险的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发货人的责任所造成的损失;

?(3)收货人的过失或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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