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系统“六五”普法考试题及答案第三类已按拼音排序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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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

111、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 112、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13、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114、行政复议申请人应当以书面形式申请行政复议,不能以口头形式申请。(×) 115、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不能就行政复议纠纷达成和解,否则违法。 (×)

116、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一种事前救济措施。 (√)

117、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地方法规的规定,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对检验合格的,行政机关应当发给相应的证明文件。(×) 118、行政机关可以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

119、行政机关如果超过法定时限仍未作出行政执法行为,就构成违法的不作为行为。(√) 120、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121、行政机关实施检验、检测、检疫,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指派1名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检疫。(×)

122、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123、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权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24、行政机关一般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30天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3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延长10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除外。(×) 125、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可以给予补偿。(×)

126、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27、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不准予延续。(×)

128、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为了保障申请人相关信息不被泄露,不得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 (×)

129、行政机关应当在宣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将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10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30、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委托机关应当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内容予以公告。(√)

131、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应当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13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听证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任何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133、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受到申请之日起3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2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134、行政强制,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发生或者即将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件时,行政机关采

取应急措施或者临时措施,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135、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136、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限制, 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控制的行为。(×)

137、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138、行政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且其近亲属尚未表明是否参加诉讼,法院应当中止诉讼。 (×)

139、行政诉讼期间,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律师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40、行政诉讼期间,作为被告的卫生行政机关委托的律师可以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41、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一律不停止执行。 (×)

142、行政诉讼期间原告申请停止执行原具体行政行为,但法院认为停止执行将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则法院裁定不予停止执行。(×)

143、行政诉讼中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将其列为共同被告参于诉讼。 (√)

144、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许可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和上一级行政机关。(×)

145、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146、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告知或者多次分别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47、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二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

148、行政执法机关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立即指定2名或者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机关负责人审批。(√) 149、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责任。(√) 150、医疗机构收治传染病病人,应当依法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

151、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

152、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153、由部门或地方设立的行政审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项目,一律取消。(√)

154、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 (√) 155、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他人无权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156、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

157、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其他人不可以代为提起诉讼。(×)

158、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先后顺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159、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条件下,规章可以在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

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

160、在国家赔偿制度中,无论是对人身权还是对财产权造成的损害,赔偿标准都是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161、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24小时内应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

162、在我国公共卫生执法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 (√) 163、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应当当场做出处罚决定。 (×)

164、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165、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66、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167、在招投标活动中,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作为专家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评标。 (×)

168、暂扣许可证和执照是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169、政府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

170、执法人员当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 171、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

172、着装的卫生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或者检查时,可以不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173、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虽有规定,但在其范围、方式、种类、数量等方面又允许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或一定的选择幅度的行政执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