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22中国行政史分六版打印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00322中国行政史分六版打印更新完毕开始阅读fd7037a5aa00b52acec7ca27

度,故其官号极为缭乱,隶属关系错综复杂。

世选:是指在有世选特权的家族中按在某些标准挑选一个和个人来继承某一官职和爵位。

10、承宣布政司:简称布政司,明朝先后在京师和南京两直立区外的全国各地设十三布政司。布政司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未收,下设参政、参议协助处理政务。直属机构有经历司掌文书事务,照磨所掌文卷勘理,理问所掌刑名。布政使的制作是宣布和执行中央政令、考察官吏、掌握一省田土与户口、征收赋税。

11、票拟与批红:正统初年,因皇帝年幼,太上皇和太后委权与内阁,有专职阁臣对奏章提出处理意见,称“票拟”,票拟从此成为内阁最大的特权。票拟对奏章提出的处理意见,仅供皇帝裁决是参考,能否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决策形式——诏书还有待皇帝的旨意。内阁票拟后由皇帝做出最高裁决,即用红笔在奏章上批答,称为批红。

12、封驳制度:内阁在行政决策过程中除有票拟权外,还有封驳之权,即内阁如认为皇帝诏书因不合时宜而不便下达时,可将诏书封还并加以驳正。

13、考满:考满是针对每一个任职到一定期限的官员进行的一般性考核,主要是考核官员的从政资历和政绩没办法是三年一考,三考为满,考满之日,由有关部门量其功过,分成上中下三等,以此为据决定其升降去留。

14、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又称“国议”,是清朝前期的中枢决策机构。议政制度的雏形可追溯到清太祖努尔哈赤时期,明万历四十三年努尔哈赤设置议政五大臣。这种议政大臣和八旗旗主的联席议政会议构成了建州女真政治、军事的中枢决策机构,并对清朝前期政体产生了深远影响。

15、理藩院:是清朝为管理蒙古、回部和藏族事务而新增设的中央机构,初名蒙古衙门,崇德三年(1638年)改称理藩院,这时的理藩院和内三院、六部、都察院合称“三院八衙门”,是重要的中央机构。

16.宗人府:是清朝管理皇族事务的机构,其长官为宗人令,由亲王或郡王充任,其下属为左友宗正和左右宗人等,均从满族贵族中遴选。宗人府排在政府机关的首位,高居内阁、六部之上。其具体职责是掌管皇族属籍、篡修“玉牒”、议叙或议处皇族内部的诉讼案件。

17、保甲制度:为加强对基层的控制,清统治者实行了一项有效的乡里组织形式。保甲的组织编制独立于服役体系之外,不受其变化的影响和制约,能将所有土著和流动人口均包括在内,具有强化封建治安的功能。因此,在雍正以后,保甲成为清朝控制地方的重要工具。

18、百日维新: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变法。从6月11日到9月12日慈禧太后发

动政变 ,共103天,史称“百日维新”。

19、《临时约法》:为了用法律的形式把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确立下来,临时参议院根据孙中山的指示精神,制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简称《临时约法》),并于1912年3月11日以临时大总统名义正式公布。这是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宪法性质的法律文献,是南京临时政府立法建制方面最重要的成果。

20、军政分府:军政分府一般设在省的某些重要地点,如前清的原道站或特别府站所在地,是低于省一级的军政机关。军政分府下辖数目不等的州县。其特点是军政、民政、财政合一。

21、超责任内阁:身为国务总理和陆军总长的段祺瑞,依凭其军事实力,并以责任内阁为由,破坏三权鼎立的体制,有意将总理即内阁职权超出《临时约法》所规定的范围,将内阁凌驾于总统和国会之上,试图把总统变成自己的傀儡实现个人独裁。因此,人称段祺瑞内阁为“超责任内阁” 22、行政督察专员公署: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是省政府的派出机关,是适应国民党部署反共内战的需要而设立的。在行政督察专员制度普遍实行以前,部分省为加强对县政府的监督和办理特别事宜,已有省县间特殊组织的设立。

23、行政三联制:为了提高行政效率,国防最高委员会根据蒋介石的指示,从1940年开始推行行政三联制,即按照行

政运行的顺序,将一切工作过程分计划、执行、考核三个阶段。每项工作在实施之前,必须有实施计划及经费预算;执行中,必须按计划逐步实施;实施结果必须进行严格考核。 24、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为全国最高权力机关,由依法选出的国民大会代表组成,代表全国国民行使职权。其职权有:选举和罢免总统和副总统;写该宪法;复决立法院提出的宪法修正案。国民大会代表在会议期间的言论及表决,对会外不负责任。

25、中华苏维埃共和国:1930年5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全国苏维埃区域大会,决定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经过认真筹备,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选举了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正式宣告了中央苏维埃共和国的诞生。

26、陕甘宁边区政府: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国共两党通过谈判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结束了两个政权对峙的局面。9月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撤销,成立了陕甘宁边区政府。

27、行政公署:各边区政府(陕甘宁边区除外)为便于推行政务,加强对下级政府的领导,按照实际需要,划分若干行政区,设置行政公署,代行边区政府的职权。

28、区公署:在多数根据地,区公署(或区公所)是县政府

的助理机关,承县政府指令监导所属乡行政,区长、副区长由县政府任命,对县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29、军事管制委员会:为了迅速肃清国民党残余势力,建立革命新秩序,以保证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中共中央于1948年11月5日发布《关于军事管制问题的指示》,决定在新收复的大城市中成立军事管制委员会,子哦为解放区城市的过渡性的政权组织形式。军事管制委员会在人民解放军总部、军区级前线司令部的领导下,为该市军事管制期间统一的军政领导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