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题(附答案)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2020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题(附答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fd7bd43bdc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35

一、填空题

1、 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 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 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

2、 依法经营 开拓创新 廉洁从业 诚实守信

3、 公司章程 监督制约机制 党委(党组)书记 董事长 总经理 4、 年度述职述廉 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

5、 重大决策 重要人事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 职工代表大会 6、 职工代表大会 厂务公开 7、 职务消费 职务消费

8、 兼职 投资入股 国(境)外存款 购置不动产情况 9、 从业承诺 离职和退休后的 10、 薪酬管理 11、 审计监督 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纪检监察 审计监督 12、 警示谈话 降职 免职 13、 警示谈话 降职 免职 减发或者全部扣发当年的绩效薪金、奖金 14、 责令清退 经济赔偿

二、选择题

1、D 2、C 3、C

三、简答题

1、国有领导人员不得有下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一)个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和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在本企业的同类经营企业、关联企业和

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投资入股;

(二)在职或离职后接受、索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以及管理和服

务对象提供的物质性利益;

(三)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

等物品,以及以其他交易形式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

(四)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

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

(五)利用企业上市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消息、商业秘密以及企

业的知识产权、业务渠道等无形资产或者资源,为本人或者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六)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

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

(七)将企业经济往来中的折扣费、中介费、佣金、礼金,以及因企业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奖励的财务等据为己有或者私分;

(八)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2、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职务、职称、待遇或者其他利益;

(二)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照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

(三)默许、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从事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

活动;

(四)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

(五)在有正常办公和居住场所的情况下用公款长期包租宾馆; (六)漠视职工正当要求,侵害职工合法权益; (七)从事有悖社会公德的活动。

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下列损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

(一)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与本企业有业务关系的企业

投资入股;

(二)将国有资产委托、租赁、承包给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经营;

(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及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关出资关系的企

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六)按照规定应当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而没有回避;

(七)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

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八)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