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方案概述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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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系统提供自动生成日志,方便查看系统运营状态。 业务监管包括:医疗质量监管和医疗服务监管 2.2.3.4 中心端系统管理 ? 元数据信息管理

上传注册的影像临床文档(CDA)元数据信息标准化管理。 ? 患者、检查以及影像信息的维护

患者、检查以及影像数据的一致性维护,确保中心平台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 基本信息注册与维护

包含医院信息、科室信息、设备信息、人员信息的注册、维护以及权限分配。 ? 用户角色管理

按照区域中不同的人员角色来分配其业务和数据访问权限。 ? 安全访问机制

按照业务逻辑、人员角色和数据安全级别划分所制定的安全访问策略,确保数据访问安全节点认证以及数据操作的查账跟踪日志(IHE-ATNA)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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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5 前置XDS网关

区域PACS中心平台PACS-XDS Adapter适配器软件,主要用于医院PACS与区域中心端的接入服务, 2.2.3.6 共享浏览客户端 ? 影像科室浏览客户端

在区域内的安全节点上部署针对影像科室人员的浏览终端,提供共享影像的浏览、图像处理与诊断功能。 ? 统一临床浏览终端

在区域内的安全节点上部署针对临床科室的的浏览终端,提供影像共享浏览功能。

2.3 县级平台

四川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县级数据中心)是四川省卫生信息化“25211”总体规划中以县为单位的区域信息系统,是网底基础。建设时,必须对网络、平台、功能三个方面进行规范化,才能实现县、市、省范围内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达到更好为群众服务的目的。

2.3.1 县级平台建设执行的数据标准

四川省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必须执行以下所列数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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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卫生部健康档案数据标准(卫生部发),2011;

(2)电子病历基本框架及数据元标准(试行)(卫生部发),2009; (3)疾病分类编码(北京版临床疾病分类编码ICD10)(卫生部医政司发),2011

(4)《居民健康卡技术规范》卫生部(卫办发〔2011〕60号) (5)四川省药品分类编码(四川省卫生厅发),2011 (6)四川省诊疗项目分类编码(四川省卫生厅发),2011 (7)四川省卫生耗材分类编码(四川省卫生厅发),2011 (7)《2010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卫生部发) (8)国家其他有关数据标准。

2.3.2 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管理

县级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管理是指建设前、建设中、建设后施管理。主要内容:

1、建设前:自建项目在建设前要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划和规范,对本县(区)的信息化建设做一个较长时期的规划(信息资源、功能范围、建设规模、时间进度等),并根据规划编制符合本县(区)实际情况的建设方案,将方案报省卫生厅主管信息化建设的部门审查备案,需要帮助完成规划的应向四川省卫生信息中心提出书面报告,由四川省卫生信息中心派专家协助完成。各县需要加大投入的部分(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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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应在国家项目实施后再做补充,国家已投入的不再投入,避免重复投入造成浪费。国家投入的项目由省上统一规划,统一实施。 2、建设中:在实施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安排专门机构(部门)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积极配合省上统一实施,配合对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工程或节点进行中期评估,及时反映实施中发现问题,自建项目要引入第三方监理机制,监督工作质量和进度。

3、建成后:工程完成后,要积极配合省上组织的实收,及时按要求对本县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自建项目要由第三方专门机构对全部工程,按建设方案和用户需求进行评估,对软件进行全方位的测试评估,依据评估意见再确定是否验收。

2.3.3 县级平台功能范围

县级平台功能范围是指县级平台功能边界,网底是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县级平台应具有以下功能:

1、县及县以内各医疗卫生机构间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 2、向市级平台提供数据;

3、安装和运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 4、安装和运行县级平台系统(有健康档案门户网站、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管理、综合卫生管理系统);

5、提供或接收其它县级政府部门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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