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指午。对南宫。日月相会。实沈中。离光布政。动温风。
纯阳之月。乐炎精。赤雀丹书。飞送迎。朱弦绛鼓。罄虔诚。
万物含养。各长生。
周祀五帝歌十二首 其五 赤帝云门舞。唐代。庾信。 招摇指午。对南宫。日月相会。实沈中。离光布政。动温风。纯阳之月。乐炎精。赤雀丹书。飞送迎。朱弦绛鼓。罄虔诚。万物含养。各长生。
庾信(513—581)字子山,小字兰成,北周时期人。南阳新野(今属河南)人。他以聪颖的资质,在梁这个南朝文学的全盛时代积累了很高的文学素养,又来到北方,以其沉痛的生活经历丰富了创作的内容,并多少接受了北方文化的某些因素,从而形成自己的独特面貌。 ...
庾信。 庾信(513—581)字子山,小字兰成,北周时期人。南阳新野(今属河南)人。他以聪颖的资质,在梁这个南朝文学的全盛时代积累了很高的文学素养,又来到北方,以其沉痛的生活经历丰富了创作的内容,并多少接受了北方文化的某些因素,从而形成自己的独特面貌。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驳复仇议。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提举刘司封访别将赴滏阳辄成五十六。宋代。文彦博。 乞领琳宫作散仙,云情鹤态任天然。荣驱轩驭归仁里,恳拜封章解计权。尺璧时光须爱惜,寸金乡土且留连。铜台事事君誇诧,莫望西山紧著鞭。
贻如祖大师 其二。宋代。黄裳。 说禅谈佛未曾修,幻化空身岂自由。常视世情如锁钥,云山深处莫回头。
寿陈贡元。宋代。王迈。 潘胸万卷富文章,天产英贤生玉皇。后日岳神逢诞节,今朝昂宿出呈祥。秋风鹗表声名远,春浪龙门姓字香。来岁寿觞何处饮,西湖三月正韶光。
东坡先生赞 其一。宋代。李之仪。 东坡仙人,岷峨异禀。道日而升,弗类斯摈。有继皇皇,期之奠枕。谁其止之,成是贝锦。天作人远,言何从谂。闻已耸然,见孰不凛。
辛卯八月婺州途中用菊圃韵。元代。曹伯启。 书生身世短歌行,贯日襟期答圣明。众苦小鲜游沸鼎,独怜饥鼠搅寒更。风云惨淡千年会,天地盈虚万古情。无象太平元有象,翠微深处管弦声。
水南绛帐和韵。明代。魏时敏。 故老传经日,诸生立雪时。瓶香人送酒,门响客催诗。白发经秋短,青灯坐夜迟。河汾有遗稿,读罢一兴思。